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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的实施意见》(锡行审发【2020】31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数字化审查管理,提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报审图纸的出手质量,减少复审轮次,提高数字化审查工作通过率,现针对报送本中心进行施工图审查(包括变更审查)的项目,作如下要求:
1、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图幅和图签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的要求,设计图纸所涉及专业负责人应根据要求在会签栏中进行会签。数字化审查图纸中采用的电子签名与认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
2、各专业设计图纸应采用PDF的文件格式上传至数字化审查系统中相应各专业对应的文件夹中。
3、设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施工图审查意见进行回复整改,意见回复单中应注明相应的变更、修改图纸图号。设计变更、修改图纸中应有必要的情况说明。
4、设计修改、变更图纸应以修改通知单或局部修改变更图的形式上传,若确实难以表达修改变更内容,方可采用整张修改图纸替换原图。如因设计质量问题出现较多修改替换图纸的,将作为不良信用行为录入勘察设计单位质量信用考评系统并上报市住建局。
5、经过两次复审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应在技术、管理方面采取必要的系统性整改措施,并重新申报施工图审查。
本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