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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时间:2019-09-03 09:37 来源:

无锡市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1、符合锡建总[2008]18号文件应用范围内的建筑物均应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审查人员不得擅自同意采用其它能源替代。

2、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不能仅设计,预留管道,应作为一个整体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和维护管理。

3、太阳能热水器的选型可由建设单位自行选定,但必需选用省级推广认定的产品。

4、给排水专业必须提供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专篇,在节能专篇中应写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类型、设置范围、辅助热源形式、每户集热器面积、总集热器面积、太阳能热水用户占总用户数的百分率。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应满足《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苏建科[2008]120)的要求。

5、建筑专业应画出太阳能集热器及设备的定位布置,并考虑检修安装通道及屋面疏散的安全通道。

6、结构专业应画出太阳能集热器及设备与建筑物结合处的预埋件或其它连接点的节点详图。

7、电气专业应画出设备控制原理图和防雷、接地、断电原理图。

8、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原则:根据建筑条件、用户热水需求和管理要求选择适用系统,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屋面面积,有多少排多少。

(1)宾馆、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一般应采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

(2)住宅采用分散安装在屋面的太阳能热水器,应保证供水高区的用户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用户一般不应小于60%。

(3)小户型住宅或由于屋面设计原因,造成在充分利用屋顶太阳能资源前提下,仍不能达到50%以上的住户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则应采用外挂在建筑物南墙的太阳能热水器。日照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住户均应设置太阳能热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