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绸星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

发布时间:2018-04-17 13:3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18-00217
生成日期
2018-04-17
公开日期
2018-04-17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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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绸星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因绸星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项目范围内国土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及相关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绸星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

  二、房屋征收范围

  住宅:南长街574号、581号、582号,蜻蜓浜19~25号、19-1号、20-1号、20-2号、21-1号、25-1号、25-2号、26-1号、26-2号、26-3号、26-5号、27号、27-1号、38号;

  非住宅:蜻蜓浜5-1号、南长街573号、575号、587号、589号。

  上述均含征收范围内的所有门号及构(建)筑物,门牌如有出入,以规划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签约期限:

  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2个月。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绸星地块征收范围图.docx

  附件2:绸星地块-补偿方案.doc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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