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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09-25 10:5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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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06569/2017-00461
生成日期
2017-09-25
公开日期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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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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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住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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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查处有关违法建设行为和市场违规行为。

(二)编制和下达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综合协调城市道桥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线及综合管廊的建设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参与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概算审批;负责城建规费及相关费用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拟订并指导实施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引导新市镇转型发展;指导小城镇和村庄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四)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监管。负责建设行业有关资质、资格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管理。

(五)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检测工作;负责社会性投资建设工程和政府性投资道桥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六)负责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完善市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编制并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使用保障性住房资金,统筹协调市(县)、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七)负责全市房屋管理。负责各类房屋的安全、修缮、白蚁防治管理;牵头组织旧住宅区、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私房政策落实工作;负责房产测绘、房屋面积、房屋交易档案等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住房基金。

(八)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监管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交付使用工作;负责安置房规范管理,指导定销商品房建设管理、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协调管理城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规范房屋交易行为;监督管理房屋交易和中介服务。实施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健全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系统;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

(九)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工作。监管并规范物业管理活动;负责新建物业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的备案;指导监督旧住宅小区和拆迁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减排和住房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监管全市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负责建设工程技术管理,组织开展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城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及引进项目的技术创新。

(十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指导住房和建设系统职业教育与培训,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设十八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信息处)、综合计划处(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处、村镇建设处、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处、质量安全监管处、综合开发管理处、住房保障管理处(安置房规范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处、住宅产业发展处(危旧房改造管理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房产管理处、宣传教育处、组织人事处。

2、下属单位:下属16家事业单位、1家企业,分别是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无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无锡市工程建设监察支队、无锡市建设信息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无锡市城市科学研究所、无锡市建设培训中心、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无锡市白蚁防治中心、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无锡市公用房产管理处、无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无锡市金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房地产去库存与稳市场、旧城更新改造与环境综合整治、住房保障与民生改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与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治理等重点工作,大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强富美高”新无锡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1、房地产去库存与稳市场精准施策。在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引导、周边城市购买力外溢及本市刚需入市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无锡市区房地产市场升温放量,商品住宅价格出现恢复性上涨。市区商品房全年成交面积达101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成交面积达899万平方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可从去年底的18个月缩短为6个月。针对商品住宅库存下降后价格短期上涨过快、商业地产去化缓慢新情况,按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原则,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商业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通过限购、限贷、增加土地供应、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强化金融风险管控、强化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管理、强化商业和办公用房去库存等措施,对房地产市场实施精准调控,实现房地产去库存与稳市场动态平衡。

2、旧城改造整治统筹并进。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旧住宅整治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相互结合,拆除改造与环境整治分类实施,城市旧住宅区环境改善提升。旧城改造工作机制优化,《无锡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无锡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收购房源办法》先后出台,在省内率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提升。棚改资金保障到位,共争取国家棚改专项补助资金和国家棚改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1.8亿元。老楼危楼排查及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展开,隐患房屋排查和鉴定落实到位。市区完成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32.5万平方米,市区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73%。旧住宅整治完成244万平方米,60个城中村完成环境整治,104台旧住宅电梯通过更新、改造和维修等方式恢复了正常使用功能。旧住宅区长效管理加强,《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无锡市旧住宅区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及以奖代补办法》、《市区旧住宅长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旧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在“江苏十大行业满意度调查”中,无锡市物业领域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一。房屋征收拆迁攻坚克难,市区完成房屋征收拆迁面积171万平方米,105个项目完成征收拆迁,推进了城市更新发展。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无锡地铁3号线一期暨1号线南延线工程开工建设,所有标段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在开工前全部到位。城市重点道桥续建项目、新建项目同步推进,钱胡路、刘闾路北延、广益路西延等续建项目快速建设,蠡湖大道、江海西路快速化改造开工建设,刘闾路北延、钱胡路建成通车。海绵城市建设启动实施,《关于无锡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出台,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等70余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启动建设,旧住宅整治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三星SDI“海绵工厂”地块、梁塘河沿岸地区、广瑞一村、二村等旧住宅区完成海绵化改造,低影响开发的城市建设方式逐步推广。《无锡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步推进。《无锡市应急避难场所近期建设规划》获批,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建设,太湖广场、金匮公园和尚贤河湿地公园一期等中心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十三五城市建设计划”编制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起草送审,全市城市工作会议筹备工作全面完成。

4、住房保障民生建设提标扩面。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调整,住房保障对象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家庭住房面积认定办法、户籍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等政策修改完善,住房保障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房货币化安置全面推进,年内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廉租房实物配租等方式帮助1609户各类住房保障对象解决住房困难。保障房筹集建设按计划推进,新开工完成8334套,基本建成5058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的问题逐项整改,保障房建设与分配管理日趋规范。安置房建设布局优化,新增竣工面积283万平方米,新办理初始登记45700余套,安置房初始登记累计完成近80%。制定出台了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政策,安置满5年的安置房开始上市流通,盘活了安置房存量资源。

5、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标本兼治。建设工程质量治理全面发力,工程质量行为监管力度加大,工程实体质量监管措施强化,施工现场工艺工序标准化落实,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源头治理,市区查处740余条工程质量隐患,守住了工程质量底线。工程质量创优过程管理强化,优质工程评比模式优化,无锡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项目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压力层层传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展开,建设工程复工检查、日常检查严格规范,市区建设工程16500余条安全隐患及排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红线不突破。市区在建项目的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通过实训考核,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得到提升,建筑施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加强,工地围挡、冲洗设备、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等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工地扬尘得到控制,134个建筑工地入选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监管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市区500起建设工程非法违法行为受到立案查处。

6、建筑业转型升级纵深拓展。建筑产业化推进力度加大,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出台,全市新增2个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生产类示范基地、1个设计研发类示范基地。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装配式建筑开始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化技术进行设计、建造。鼓励本地建筑企业参与轨道交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引导政策实施,本地建筑企业加快转型发展。绿色建筑行动深入实施,新建建筑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监管,促进了全市绿色建筑规模化拓展。省绿色建筑示范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创建持续迈进,全市年内完成节能建筑面积1607万平方米,其中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623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标识25项,实现节能18万吨标准煤。既有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8万平方米。新建成品住房开发过程控制,新建成品住房比例稳步提升。

7、镇村环境改善提升点面并进。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组织制定《农村环境改善提升行动计划》和《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推进村庄环境改造提升,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亮点。全市又有145个自然村启动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100个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落实长效管理,180个村庄建成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示范村。重点镇和特色镇培育扎实推进,丁蜀镇入选全国第一批特色小镇,阳山镇入选全国美丽宜居小镇,宜兴张渚镇入选江苏省特色景观旅游创建示范镇。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康居乡村建设协同并进,锡山区严家桥村、惠山区礼社村等5个村庄入选省级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江阴市璜土镇璜土村、宜兴市张渚镇祝陵村等5个乡村入选江苏省2016年度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全年共向上争取村庄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财政补助资金3860万元。全市约完成500户农村居民住房改造工作。

8、“放管服”改革与法治建设一体迈进。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5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环节、需提交材料进行清理自查,共减少审批环节3个、取消审批材料68件,优化了审批工作流程,提高了审批服务效能。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并联“审批模式,将绿建设计、结构抗震设计、建筑初步设计合并为“三合一联合审查”,将原来三个设计审查的50个法定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审批时间提速了70%。积极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在实现部门权力清单公开的基础上,完成部门权力清单标准化编制及上线工作,满足了行政权力清单 “一张网”编制公开要求。在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编制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相关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176件,促进了住建部门职能转变,加快了法治型机关建设。

9、“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应扩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为住建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标杆,创新创优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合优化,11个党支部调整改选,夯实了党的战斗堡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领导责任、问题及整改“五张清单”重新修订,党风廉政教育、内控机制建设、监督检查与执纪问责环环相扣,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行业协会学会兼职等问题整改到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全市城乡征地拆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深入展开,房屋征收拆迁中的失范行为得到矫正,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作风建设常抓不懈,机关作风评议中的反馈意见逐项整改,“政风面对面”节目中曝光的民生难点问题标本兼治,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中反映出的典型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逐步解决,全局工作提标、创优发展的风气日渐浓厚。

此外,房地产综合开发、白蚁防治、公房管理、城建档案、政府信息公开、文明创建等工作也有了新进展。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情况的说明:《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财库〔2013209号);会计法、预算法等。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决算本年收入24873.39万元,比上年增加2638.33万元,增长11.86 % 。主要原因是建设局和住保房管局合并。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54.29万元,事业收入6919.1万元(见公开02表)。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决算本年支出24579.39万元,比上年增加2344.33万元,增长10.54 %主要原因是建设局和住保房管局合并。其中:基本支出13227.68万元,项目支11341.7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0万元(见公开03表)。

三、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部门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954.29万元,比上年增加3267.61万元。同比增长20.7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51.69万元,比上年增加4084.88万元,同比增长29.46%;主要原因是建设局和住保房管局合并,公务员工资调标等因素,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万元。比上年减少817.32万元,减少99.68%

2016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7954.29元,比上年增加4084.88万元。同比增长29.46%。主要原因是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94万元,比上年增加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建设未完工。(见公开04表)。

四、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5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万元。比上年增加1084.86万元,增长29.46% 。主要原因是建设局和住保房管局合并。基本支出10776.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15.7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61.25万元;项目支出6883.31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94万元。比上年增加294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建设未完工。(见公开04表)。

五、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6.98万元,比上年减少1065.4万元,同比下降0.89%。其中:

1.人员经费9315.73万元,比上年减少521.36万元,同比下降5.29%

2.日常公用经费205.29万元,比上年减少544.4万元,同比下降27%。(见公开06表)

六、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57.69万元,比上年增加4581.46万元,同比增长35.03%

七、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74.38万元。(见公开08表)

八、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2.11万元,会议费8.39万元,培训费24.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85万元,比上年减少18.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12.09,比上年减少了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从简。会议费支出8.39万元,比上年减少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会议规模,节约会议开支。培训费支出24.78万元,比上年增加7.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事局组织的培训增加。(见公开09-1表)   

九、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7.46万元,比上年减少6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3万元,比上年减少59.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11.9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从简。会议费4.2万元,比上年减少5.32万元,原因是压缩会议规模,节约会议开支。培训费18.58万元,比上年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事局组织的培训增加。。(见公开09-2表)

十、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万元,支出2.6万元。(见公开10表)

十一、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08万元,比上年减少115.34万元,同比下降81.77%,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6.43万元,比上年减少80.27万元,同比下降68.9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减少40.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65万元,比上年减少35.06万元,同比下降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没有购置大型设备。(见公开11表)

十二、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44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65万元,服务支出325.5万元。(见公开12表)

 

 第三部分  其他方面

 

2016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预算管理改革精神,规范、科学地编制单位部门预算,并严格按照部门预算下达指标执行,做到收支平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体制的监督机制,按要求开展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不断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和要求购买设备;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6年部门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294万元,主要是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建设未完工。

附件下载:

2016年住建局决算批复表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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