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三季度市管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05 15:0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锡安〔2024〕7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桩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建管服务中心近期开展了对市管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工作采取聘请设备专家和各监督小组交叉互检形式,主要围绕桩工机械、起重机械、防高坠、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实名制、文明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内容开展,共检查项目49个,形成监督记录49份,排查安全隐患195条,开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3份,移交处罚4起。从检查的综合情况看,参建单位能够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要求,受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良好,管理人员能到岗履职,施工安全基本可控,市场行为不断规范,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稳步提高。
(一)管理架构方面: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机构管理网络均已建立,并制定各岗位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涉及分包单位的项目已建立总分包安全管理网络,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配备相应管理人员。能按照层级管理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闭合并留有相应的影像资料,参建各方能认真贯彻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苏建质安〔2019〕378号)的有关要求,对现场关键节点风险严格执行管控程序到位。各项目部施工、监理单位能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实用手册》(2023版)建立管理台账,落实台账标准化管理,同时根据要求增设了《上级来文》、《扬尘管控》等分册。
(二)大型设备、起重机械方面:现场大型起重机械能够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程序进行管理,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及时将资料上传一体化平台,施工升降机按照要求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并保持正常使用。桩工机械能够定期不定期对现场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进场验收、场地验收、移位管理、维护保养制度落实较好,严格按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三)防高处坠落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面:施工单位及时编制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较好,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位;作业人员能够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基本到位,移动式操作平台使用前有方案编审、验收等手续,高空作业吊篮能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安拆手续及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施工现场能够按照要求做好有限空间危险源辨识,作业前审批制度落实较好,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警示标识设置、防中毒窒息防护装备到位。
(四)防台防汛、防雷接地及夏季高温作业方面:各项目参建各方能够按要求编制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较充分,及时开展大型设备、脚手架、防护棚、集体宿舍、办公区域等用电接地电阻测试和防雷接地测试工作。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落实较好,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夏季高温防暑降温物品发放到位,严格落实夏季高温错峰作业措施,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制度。
(五)实名制和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各项目能够严格落实备案人员到岗考勤制度,常态化开展“月清月结”保障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农民工工资“四项制度”基本到位,对离场工人能够及时签订《离场结算确认书》。参建各方能够认真落实环保管控有关要求,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措施,主要点位增设高杆喷淋装置,《关于落实施工项目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的通知》(锡大气办〔2021〕7号)要求落实到位。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人员到岗履职方面:个别项目在执行《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上打折扣,个别备案资料员、质量员、机械管理员考勤率不达标。
(二)实体安全防护方面:个别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不严密,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安全网破损未及时更换,施工区域安全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钢筋加工区域防护棚设置不规范。
(三)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单回复不及时,对监理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个别项目检查中对最近一次监管部门整改单开具同一类型隐患未举一反三整改到位,存在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的情况。
(四)临时用电施工机具方面:个别项目现场配电箱内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外壳保护未作重复接地,未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线路架设不规范,部分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未设置防震圈,防护帽,使用完后未及时存入专用仓库。
(五)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情况:个别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质量不高,施工单位每月、项目经理每周带队安全检查的形式过于单一,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不够规范。
(六)有限空间管理情况:个别项目管理人员对现场有限空间辨识和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有限空间及危险有害因素清单建立不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管理还不规范。
(七)高处作业情况:个别项目落地式移动操作平台搭设高度、高宽比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倾覆措施;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未及时恢复,工人登高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安全带配备使用效果不佳,登高车作业时无牢固张挂点位。
三、通报批评
(一)落霞苑四期北侧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现场部分管理工作不规范、不到位。
(二)落霞苑四期北侧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无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部分监理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
(三)XDG-2021-59号地块开发建设一期项目江苏博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从事第三方监测不符合要求。
(四)无锡奥林匹克体育产业中心二期项目无锡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部分裸土未覆盖到位,防尘降尘措施不到位。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超前预控、全过程动态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要常态化开展带头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带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带头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带头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
(二)推进治本攻坚,提高防范意识。参建单位切实履行企业层级管理,坚持“隐患即事故”的工作理念,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防高处坠落专项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型设备安全管理等专项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和“回头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严肃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确保风险清仓见底、隐患动态清零。深入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和预防物体打击事故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带、设置生命绳等行为。
(三)夯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质量。严格落实项目经理“施工日志”、工程例会会议纪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监理日志”、“危大工程巡视检查”、工人班前教育和“晨会”等制度。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履职行为的通知》,大力推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省安管平台登记制度、履职责任清单制度、“亮身份、吹哨子”制度,配备巡查记录仪,推行《安全日志》无纸化电子记录,同时严查分包单位安全员配备,确保安全员按照工作分工和职责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留责任缝隙。
(四)狠抓关键环节,加强重点管控。参建各方要根据工程推进情况,重点加强文明施工、危大工程、装配式工程、起重机械、施工监测等环节的重点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督促各参建单位通过工程监测、现场巡视、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各类风险落实评估、预警、响应、处置、消警等控制措施,逐步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管控机制。
(五)加强分包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参建各方要依法开展“分包单位”市场行为专项治理。涉及涵盖桩基工程、防水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外墙保温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专业的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持续强化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承包队伍的资质管理、分包备案和合同信息归集,督促参建各方进一步规范安全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遵循科学规律,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督促总包单位、监理单位严格审核分包单位以及现场人员资格,督促分包单位的备案人员及时到岗履职,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确保分包单位及现场人员积极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施工要求。
(六)提升消防管理,落实消防方针。针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特点,参建各方要继续加大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力度,对未常态化开展“四个一”行动、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针对季节特点编制专项消防方案、未制定火灾消防应急预案,建筑电工、焊工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七)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履职尽责。参建各方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项目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可能导致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严查项目备案人员履职尽责是否到位,施工方案实施是否到位,危大、超危大工程全过程动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9日
撰稿:王小马
审核:蒋佳咏
审签:孙飚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