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知公告

无锡市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凭证公告(2024年7月)

时间:2024-08-06 09:4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1号令)、《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96号令)、《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要求向属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2024年7月,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无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到下列建设单位所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现予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接收凭证编号

1

无锡市仁新置业有限公司

XDG-2021-1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2024)0024

2

无锡新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DG-2020-69号地块开发项目1#楼及地下室、配电房 2#、开闭所、厕所、垃圾房、2#楼及地下室、6#及地下室、7#及地下室、8#及地下室、门卫

(2024)0025

 

 

撰稿:黄鑫

审核:姚伟

审签:殷柯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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