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督业务

关于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报

时间:2023-12-29 14:2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各市(县)、区建管服务中心(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类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根据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锡建质安[2023]32号)及《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切实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锡建质安[2023]32号)等文件要求,市建管服务中心陆续开展建筑基坑工程监测专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本次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覆盖全市9家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发现各类问题37条;深基坑工程项目14个,基坑工程监测单位13家,发现存在问题52条,其中重大隐患2条。

二、处置措施

本次建设工程安全类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建管服务中心责令有关单位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全面检查和整改并对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共移交执法支队行政处罚2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

1.检测原始记录有代签现象;关于周边情况描述不明确(输电线安全距离)。

2.报告首检日期与签发日期间距较长,检验结果栏中未注明相应整改内容和复检时间。

3.安全锁样品编号不连续;原始记录未根据样品编号单独填写。

4.塔吊及施工升降机未在省安管系统中完成检验流程。

5.防坠安全器检测报告未录入无锡市建设工程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作业指导书未受控。

6.检测相关仪器设备的进出库记录未见;使用记录未单独成册,设备的具体使用时间未详细记录。

7.不合格报告台账未建立或不完善。

(二)基坑工程监测:

1.监测点类型或编号标识不清晰,监测点保护措施不到位,监测点损坏未及时修复或补救。

2.监测点在混凝土支撑上或基坑边的,监测人员无安全防护措施。

3.监测报告中未落实三级审批制度;监测时间、工况、仪器设备、气象条件等信息不全。

4.现场监测数据与报告中数据逻辑不符,涉嫌伪造监测数据。

四、通报批评

(一)江苏鑫源岩土勘察工程有限公司,崇文绿地地下停车场新建工程项目进行深基坑工程监测,存在以下问题:1、监测单位资质为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监测基坑为一级基坑,超资质承接工程。2、监测专项方案审核审批程序不规范。3、监测点未进行标注标识。4、钢支撑主柱沉降观测根据现场情况,无法实际开展监测。(监测点在钢支撑上,周边无通道及安全防护措施)。5、监测报告中单位使用错误(报告中为CM,实际应为MM)。6、测斜6号点实际深度为13.5米,但监测深度为16米,涉嫌监测数据造假。

(二)无锡市诚信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崇文绿地地下停车场新建工程项目监理的工程未对深基坑工程监测过程实施跟踪监理。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安全类检验检测机构整体水平。各安全类检验检测机构要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深刻认识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基坑工程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实施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及基坑工程监测。同时各机构要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升业务水平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建筑业新形势。

(二)严格监督执法,严肃查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县)、区建管服务中心(质安站)要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基坑工程监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检测行为的检查,重点关注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在检测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是否存在检测中应发现但未发现的问题;基坑工程监测单位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编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对上述问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安全类检验检测机构在施工安全中重要作用。建筑起重机械以及深基坑工程都是建筑施工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市建管服务中心持续将安全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基坑工程监测单位检测监测能力、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安全类检验检测机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撰稿:华凌

      审核:王一清

      审签:朱秋良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