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用管理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市级调研督导再出发

时间:2023-04-03 13:1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自建房专项整治彻查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些年各地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推动国家和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具体安排,全方位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江苏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确保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由市既有建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选调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业务骨干,依托省房屋安全鉴定行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于3月29日-3月31日期间,对我市六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

 

    调研督导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前期排查中自建房信息收集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中数据录入情况进行比对,查看房屋排查初判和鉴定情况,评估排查数据质量;二是对自建房排查“回头看”中新发现的安全隐患信息数据录入和落实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重点查看自建房隐患房屋整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整治,是否落实销号管理,是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采取停止使用、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

 

    调研督导期间,各督导组通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随机抽取各区(至少2个街道)近70栋自建房进行了实地督查,带队领导和专家组现场听取工作汇报、隐患整治工作总体进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现场核查信息数据录入准确性和检查台账资料,检验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各调研督导专家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一罗列形成清单,撰写调研督导情况报告,分析问题及主要原因,并向各区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提出指导性整改意见或建议。

 

    督导过程中,各督导组强调:一是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二是要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三是要主动组织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要求加强部门横纵协同配合,强化老旧小区、群租房、养老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民宿(农家乐)等经营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协调机制,及时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五是要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全力以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拟稿:江斌
审核:丁乐平

发布:邱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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