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锡市工程建设领域标后履约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09:4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1-00395
- 发文日期
- 2021-12-21
- 公开日期
- 2021-12-21
- 文件编号
- 锡建建市〔2021〕3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城市, 建设, 建筑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无锡市工程建设领域标后履约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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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管服务中心,市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宜兴市招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履约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开展无锡市工程建设领域标后履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锡建建市〔2021〕30号)的要求,现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标后履约专项治理推进情况专项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重点
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标后履约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标后履约行为,投标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到岗履职情况。
二、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28日,具体检查时间由督导组自行安排。
检查分工:局建筑市场处联合质安处、城建处牵头督导工作,督导组由局建筑市场处、质安处、城建处、市建管服务中心、市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监督执法人员组成。第 一组组长由市建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督导宜兴市、锡山区、新吴区、梁溪区;第二组组长由市住房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督导江阴市、惠山区、滨湖区。
三、督导行程
(一)督导组通过智慧监管平台梳理存在问题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对存在问题尚未整改的项目应全覆盖实地核查。
(二)听取属地住建部门标后履约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主要包括: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建立的长效机制;典型经验做法;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对标前标后联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对辖区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标后履约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于2021年12月27日前通过智慧监管平台-统计分析-招标项目标后监管模块录入核查情况。
2.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梳理标后履约行为治理工作情况,汇总整理相关台账资料备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3.请各地指定一名工作联络人员,并于12月24日前报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协调做好督导期间的联络工作。
联系人:黄熠;联系电话:81822755。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