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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道路工程高品质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6 15:2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1-00159
发文日期
2021-06-26
公开日期
2021-06-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文件链接
内容概述
关于《无锡市道路工程高品质建设管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近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无锡市公安局、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市审计局、无锡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了《无锡市道路工程高品质建设管理规定(试行)》(锡建设〔2021〕10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当前,我市道路建设管理涉及管理部门、产权单位、参与责任主体30余个,行业管理体系复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道路品质的提升,与美丽无锡建设要求、广大群众期盼存在一定差距。市领导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形成“无锡规矩”,制定长效管理机制、着实提升我市道路建设品质。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道路建设水平,加强我市道路建设的精细化管理,建立一套全市道路工程高品质建设管理制度,明晰和压实各建设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产权单位、参建单位等在城市道路建设中的责任,建立从设计咨询、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建设移交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对全面提升我市的城市道路建设品质,形成道路建设管理模式的“无锡标准”“无锡规矩”是非常有必要的。

  依据《江苏省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江苏省城市街道空间精细化设计建设—城市家具建设指南》、《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无锡市城市道路品质提升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无锡市道路品质提升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文件,我局借鉴上海、杭州等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开展《规定》的研究起草工作。

  二、《规定》出台的过程

  2021年初,我局会同建管中心,依据《导则》开展了《细则》及管理规定的研究制定工作。3月初,我局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产权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并根据会议意见形成初稿。4月,杜小刚市长、张明康副市长听取了专题汇报,我局根据各位领导及参会各部门意见修改形成《规定》(征求意见稿)。4月21日,我局书面征求了各市(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园林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工信局、公安局,市建管中心、市政产业集团等单位和部门意见。依据修改意见,我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最终定稿。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本《规定》起草时紧紧围绕《导则》、《细则》中关于道路品质提升的内容,从设计、审查、建设、验收、考核五个环节入手,落实管控责任,实施道路建设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一)关于实施的范围。综合考虑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规定》确定,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快速路、主次干道及重要支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城区段)的建设管理工作应按本办法执行。

  (二)关于总体要求。《规定》明确了品质提升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品质优先、绿色智能、集约整合的四个原则,通过“一张总图”的整体化设计、统筹化建设、精细化管控,建立从设计咨询、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建设移交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市道路工程建设的品质。

  (三)关于设计咨询。强调了“一张总图”整体设计。“一张总图”涵盖了整体的道路空间,包括道路主体工程、绿化工程、附属的各类管线及交通设施工程、街道家具等内容,由建设单位确定的总体设计单位汇总、编制;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各审查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责任,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严格审查,确保《导则》、《细则》落实到“一张总图”。

  (四)关于建设实施。在实施管理上,《规定》强调了建立以道路建设单位为核心的统筹建设机制,由建设单位明确“一张总图”施工的总负责单位,由总负责单位统筹管理总体施工和各专业施工之间的协调工作。在质量验收上,强调了从原材料、检测制度、监督管理的质量全过程管控要求,强化了建设单位对道路品质提升内容的总体把控。在建设移交上,强调了建成即接管的要求,即验收合格的道路,其路政管理、环卫保洁、交通设施等单位应及时接管,确保建设与接管无缝衔接。

  (五)关于责任分工。《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道路建设单位、主要行业主管部门、产权单位以及各参建单位的职责,强调了建立以块为主、条线联动、条块结合的“一张网”责任管控体系。

  (六)关于保障措施。强化了对各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考核,考核工作由市重点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依据;强调了跟踪审计,将道路品质提升工作纳入专项审计范围;提出了通过并联审批、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等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了行业主管部门与道路建设单位的联动惩戒机制,建设单位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违约情况可以通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我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评价体系的运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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