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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 16:3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1-00026
发文日期
2021-02-20
公开日期
2021-02-20
文件编号
锡建质安〔2021〕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局各相关处室,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污防攻坚办《无锡市2021 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编制了《建筑施工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区住建部门参照市级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局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0日

  

建筑施工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污防攻坚办《关于开展2021 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首季争优”专项行动的通知》(锡污防攻坚办〔2021〕9号)工作要求,深入打好2021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污染防治水平,奋力争取首季本行业领域环境质量评价稳中增优,为全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硬要求,多管齐下、靶向发力,以实际行动奋力争取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等指标 “增优”,坚决遏制各类突发污染事件,确保为全年目标高质量完成夯实基础、赢得主动。

  二、主要目标

  落实《促进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持续向好。源头推行绿色建筑,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决遏制住建领域突发污染事件发生。

  三、工作原则

  (一)突出目标导向。以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持续向好、省市污染攻坚各类考核争先进位为目标,尤其紧盯国、省控点附近重点区域内在建工地以及国有投资建设项目、2021年新开工的规模以上工地,不断增加文明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到位和“绿色智慧工地”的项目比例。

  (二)注重标本兼治。对文明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中发生的突出显性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以解决扬尘污染治理的根源性问题为导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切实强化系统防控。

  (三)强化考核奖惩。激励约束并重,制定赏罚分明的奖惩措施,进一步强化2021年度住建领域污染攻坚工作考核,推动各市(县)、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实现改善环境质量从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治理有效传导。

  四、工作举措

  (一)做好复(开)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针对首季度建筑工地大批复(开)工阶段情况,督促各市(县)区、各质安监机构落实认真执行春节后复(开)工程序,严格把控复(开)工条件,在辖区内在建工程节后复(开)工前,实施项目自查、企业复查,开展复(开)检查工作。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不开工”“六个100%”和建筑工地扬尘严控“十条规矩”,符合相应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方可施工。

  (二)开展国、省控站点重点区域专项排查。一是会同市攻坚办、市大气办,督促各站点所在属地落实巡查人员,重点区域内各类施工工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巡查,并及时汇总整理上报巡查动态;二是形成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组成的核查组,做好专项排查的复核工作;三是延续2020年以来的较好做法,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继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巡查。

  (三)提升建筑工地智慧监管水平。进一步推动绿色智慧示范片区创建,确保片区内合格绿色智慧工地数量达标。督促国有投资项目带头投入,树立标杆,不断以点带面,2021年新开工规模以上项目100%按照智慧工地要求实施。推动市建筑工地智慧监管平台按时开发完善。

  (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履行市海绵办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新建项目海绵管控机制,进一步提升和发挥海绵设施建设质量和成效。

  (五)推行绿色建筑,推广使用低VOCs产品。大力推行绿色建筑,推进建筑节能减排,从设计源头开始,推动建筑工程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及胶黏剂。大力推进高品质建筑实践项目,并加强各地的绿色建筑监督管理与考核,做好绿色建筑的事中事后监管,力争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

  (六)配合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配合生态环境、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等部门,督促建筑工地总承包单位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建筑工地工程机械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环保标志,签订油品使用承诺书,淘汰使用高排放老旧工程机械。

  五、工作机制

  (一)复核转办机制。国、省控站点重点区域专项排查中,形成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组成的核查组,对属地归属不明确的工地进行协调转办、交办,对巡查组上报并已过整改期限的工地进行复查,仍存在问题的工地交办、督办。

  (二)部门协调机制。“首季争优”期间,常态化开展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行为检查执法,针对“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组织“回头看”,并强化与市攻坚办、生态环境部门、城管部门等单位协同联动,将住建领域污染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工程运输车辆违法等需要重点关注的信息,形成多部门间共享,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三)通报奖惩机制。“首季争优”期间,延续2020年度较好的建筑工地“红黑榜”做法,每月公示一期建筑工地“红黑榜”,将文明施工、污染防治、文明城市建设整改等方面的优秀项目予以红榜通报表扬,将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予以黑榜曝光,起到示范效应和督促整改提升作用。对于情节严重和整改不力的项目,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四)信息调度机制。2021 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含“首季争优”期间),根据市攻坚办报送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质安处牵头,会设计处、计财处、城建处、村镇处、质安站等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定期汇总污染攻坚工作进展,形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旬报,与市攻坚办进行工作交流。首期旬报应于2月19日前完成,后续旬报必须严格按照时限报送。此项工作,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做好平时基础积累,对提供内容要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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