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2019年度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0-10-20 10:10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住建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0-00358 | 发文日期 | 2020-10-20 | 公开日期 | 2020-10-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建设,经费,资金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2019年度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
无锡市2019年度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单位全称(公章)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 包鸣 联系电话: 81822768
财务负责人: 邓从容 联系电话: 81822725
传 真: 81822778 电子邮件: 727795377@qq.com
填报日期 2020 年6月10日
目 录
- 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评价报告及表格
- 关于印发《无锡市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锡建发[2019]125号)
- 立法调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实施资料
- 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实施资料
- 行业监管检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实施资料
-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实施资料
- 基础设施费征收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实施资料
- 建设科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实施资料
- 应急避难场所维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实施资料
- 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维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实施资料
- 《无锡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及实施资料
-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附件资料
无锡市2019年度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总体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
住建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了大量的建设管理工作,近年来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我们根据2019年的重点工作,安排了立法调研、质量安全监管、海绵城市推进、住建行业监管、基础设施费征收、建设科研、征收管理信息化系统、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等项目,旨在通过有目的的投入,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管理水平。后面我们会就这几方面的内容分别进行绩效评价。
(二)组织管理
在开展上述专项内容时,我局一般由具体经办处室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各类专项活动。活动中经费支出受局内部控制规范制约,如会议、租车等由办公室统一扎口,信息化建设由局信息化领导工作小组审批,专家费、会议费、培训费均有标准要求。所有经费均按支出流程进行审批,由计财处及分管副局长审核后局长审批,计财处根据审批结果支付。
(三)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本专项预算安排304万元,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218万。调整后预算522万元,预算调整率71.7%;实际支出502.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26%。
各明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如下表:
建设行业管理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表
项目
|
预算(万元)
|
调整(万元)
|
执行(万元)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执行率
|
立法调研
|
10
|
0
|
10
|
0
|
100%
|
质量安全监管
|
150
|
145
|
280.25
|
96.7%
|
95%
|
行业监管检查
|
30
|
0
|
27.73
|
0
|
92.43%
|
海绵城市建设管理
|
20
|
-10
|
7.49
|
50%
|
74.9%
|
基础设施费征收管理
|
14
|
0
|
14
|
0
|
100%
|
建设科研
|
35
|
0
|
35
|
0
|
100%
|
应急避难场所维护
|
15
|
0
|
15
|
0
|
100%
|
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维护
|
20
|
-17
|
3
|
85%
|
100%
|
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编制
|
10
|
0
|
10
|
0
|
100%
|
建筑业创优发展奖励
|
0
|
100
|
100
|
100%
|
100%
|
合计
|
304
|
218
|
502.47
|
71.7%
|
96.26%
|
各项目具体支出内容如下表:
建设行业管理专项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
|
预算指标分解
|
实际支出
|
建设行业管理合计
|
522
|
519.47
|
1、立法调研
|
10
|
10
|
2、质量安全管理
|
295
|
280.25
|
(1)专家费
|
14.61
|
14.61
|
(2)监督检测费
|
55
|
55
|
(3)检查租车费
|
11.42
|
11.23
|
(4)检查工作餐
|
3.38
|
2
|
(5)培训费
|
2.5
|
2.5
|
(6)会议费
|
2.6
|
2.45
|
(7)资料宣传及宣传制作费
|
11.4
|
11.4
|
(8)安全保护用品
|
1
|
0.95
|
(9)智慧工地系统研发费
|
24.59
|
24.59
|
(10)GIS系统测绘费
|
12
|
12
|
(11)机械设备检验检测费
|
11.5
|
11.02
|
(12)安全生产无纸化考核
|
80
|
80
|
(13)安全实训基地
|
40
|
40
|
(1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
|
25
|
12.5
|
3、行业监管检查
|
30
|
27.73
|
(1)专家费
|
23.2
|
22.17
|
(2)租车费
|
1.6
|
0.82
|
(3)会务费
|
5.2
|
4.74
|
4、海绵城市建设管理
|
10
|
7.49
|
(1)专家费
|
3
|
2.8
|
(2)培训教育费
|
2
|
2
|
(3)检查租车费
|
3
|
1.32
|
(4)会议费
|
2
|
1.37
|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
|
14
|
14
|
(1)服务费
|
10
|
10
|
(2)系统维护费
|
4
|
4
|
6、建设科研
|
35
|
35
|
7、应急避难场所维护
|
15
|
15
|
8、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维护
|
3
|
3
|
9、城市住房发展规划
|
10
|
10
|
10、建筑业创优发展奖励
|
100
|
100
|
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兑现,对获得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发放建筑业创优发展奖励;此外,机构改革中理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局机关与下属单位职责,部分行业监管所发生的费用,如安全实训基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无纸化考核等经费调整纳入我局建设行业管理专项中。
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工作因调整纳入预算时间较晚,此项工作开展晚于预期,我们按合同约定仅支付首付款外,其余基本按预算执行到位。
二、评价组织与实施过程
我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局长直接领导、各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计财处牵头、各业务处室对本处室执行的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的组织模式。评价结果由计财处统一审核后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定后作为最终结果上报财政局。
本专项由各归口管理处室(单位)负责开展绩效评价和报告撰写。自我评价的方式主要通过召开座谈、电话问询等,进行资料收集、数据核实、情况分析等一系列工作,最终提交报告给牵头部门计财处。计财处对照预算和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和文字梳理,并合并各分项的内容形成本专项完整的绩效评价报告。后面各明细项目的绩效评价组织与实施过程不再赘述。
三、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一)评价结果
2019年,无锡市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共16个,完成绩效目标14个,绩效目标完成率87.5%。其中:无总体绩效目标,明细绩效目标16个,完成绩效目标14个,绩效目标完成率87.5%。详见《无锡市2019年度无锡市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附表2)。
经自我评价,无锡市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2019年度评分为92.6分。详见《无锡市2019年度无锡市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附表3)。
后面对各明细进行绩效评价中,我们不再对各明细项目进行评分,仅对绩效指标不足部分进行分析。
具体明细如下表:
建设行业管理专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
明细项目目标
|
权重
|
2019年目标值
|
2019年完成值
|
自评分
|
1
|
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
|
7
|
100%
|
100%
|
7
|
2
|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
7
|
双下降
|
完成
|
7
|
3
|
监督抽测建设工程结构实体优质结构率
|
3
|
20
|
无法统计
|
0
|
4
|
材料抽样监督检测合格率
|
3
|
98
|
98.3
|
3
|
5
|
智慧工地工地环境监测模块开发完成率
|
3
|
100%
|
100%
|
3
|
6
|
智慧工地施工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大型机械设备监控模块开发完成率
|
3
|
100
|
100%
|
3
|
7
|
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覆盖面
|
3
|
100%
|
100%
|
3
|
8
|
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质量检查综合评分
|
3
|
78
|
73.8
|
2.8
|
9
|
每项工程每专业违反强条数下降
|
3
|
5%
|
10.3%
|
2.8
|
10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收尽收率
|
4
|
100%
|
100%
|
4
|
11
|
完成重点工程的海绵方案审查
|
3
|
20
|
20
|
3
|
12
|
完成培训教育
|
3
|
200人次
|
200人次
|
3
|
13
|
完成续课题的结题(个)
|
3
|
7
|
7
|
3
|
14
|
4个中心级应急避难场所正常运转
|
4
|
正常
|
正常
|
4
|
15
|
征收业务系统运转正常
|
4
|
正常
|
正常
|
4
|
16
|
完成2018-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编制
|
4
|
完成
|
完成
|
4
|
|
合计
|
60
|
|
|
56.6
|
(二)绩效指标分析
今年预算执行率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除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了进度管理,也得益于对去年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加以关注,在预算编制上更加严谨,充分考虑实施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合理确定了预算金额。
部分绩效指标未达预期,主要是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导致无法统计数据,今后我们要在绩效目标设计上加以研究,找到最能反映工作成效的指标。
四、主要成效
通过近年来对我局重点工作的资金支持,我局在建设行业管理上有了长足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筑市场监管水平显著提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通过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住建行业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二是海绵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市区海绵建设达标项目93项,达标率为76.2%。
三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持续强化,建筑品质持续提升。1项建设工程获国优奖,35项工程入选扬子杯优质工程;同时推进《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长效管理水平。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到在建工程项目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改“全覆盖”,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在市城市安全集中整治督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考核中,我局的评价等级均为“较好”。
五、主要问题
建设行业管理经费多为工作经费,我局对这些经费有严格规定,包括开支范围、开支标准都从严控制。在预算编制时,我们都按标准测算,但在执行中也会出现部分项目采用其他替代方式以节约经费,因此对此项经费的预算执行率比较难于达到100%。
六、相关建议
建议在本专项总量范围能够进行项目间资金调剂,确保完成预定的绩效目标。
附表:1. 无锡市2019年度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预算安
排及执行情况表
2. 无锡市2019年度 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绩效目
标完成情况表
3. 无锡市2019年度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
价指标表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强化立法前的调研、评估,提升立法质量,更好地适应民众意愿,促进社会发展。
近年来,我局着重引入第三方评估,对重大立法事项的法律草案调整范围、法律草案提出的主要制度及重要规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法律草案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调整、重要问题等有较大争议的,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研究、评估。
(二)依据
1.无锡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锡政办发〔2019〕12号)
2.《立法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
(三)组织管理
本专项主要由局法规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根据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根据年度立法计划确定调研方式、立法后评估内容及评估单位(金额较大还需经方案比选流程)。发生的立法调研经费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标准内开支,按住建局报销审批流程经计财处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支付。
(四)实施内容
1、2019年2月至6月期间,详细梳理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参与《条例》及立法对照表的起草、讨论,确定《条例》(初稿);2019年6月至9月期间,协助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大量的调研工作,征求各政府职能部门和建设工程行业各市场主体意见后,不断逐条修改、完善《条例》的条文,并于2019年9月24日草拟《条例》的立法说明,确定《条例》(送审稿)及立法对照表;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过程中,不断对《条例》(送审稿)进行定向修改、完善,逐步形成《条例》(草案)。
2、《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
(五)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9年,立法调研专项资金年初预算10万元,年度中间无调整;实际支出 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
二、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绩效目标是完成《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初稿和完成《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均已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三、主要成效
推进第三方参与立法机制研究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2019年为我局第一次引入第三方参与立法模式的探索之年,通过一年来的实践,我局圆满完成向市政府报送《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拟稿及向市人大提交《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调研报告的既定任务,并初步构建了委托起草、联合起草的多元化法规草案起草渠道,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升立法质量上取得了新实效。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随着法制建设不断深入,立法调研工作越来越重要。需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前期研究和条文起草,提升立法质量,目前安排的资金难以支撑第三方费用,建议今后能根据当年立法计划适当增加立法调研经费。
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
质量安全监管专项(项目)作为局建设行业管理专项的一个子项,2019年继续围绕“高质量城乡建设”目标,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能和2019年工作思路,突出做好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工程质量条例修订,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整治,文明施工监管和扬尘污染治理,智慧工地建设等工作。通过开展系列质量安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巡查、轨道工程专项检查、组织样板观摩,不断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实现建筑施工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减少一般事故,压降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通过质量强市创建,建筑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对建设工程领域进行持续性的强制监督检查,提升建设工程的总体质量。创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开发建设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同时组织开展各类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培训宣贯,有计划地组织企业、项目班组、监管部门等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质量安全规范,进行文明工地观摩,开展“质量月”“安全月”等系列活动,把“安全隐患零容忍”理念传递到每个作业人员。此外注重对行业技术规范的编制,帮助施工企业有效提高建筑质量,进一步提升老百姓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满意度。
(二)依据
1、无锡市委《印发无锡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锡委办发文件〔2019〕 99号)
2、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无锡市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锡政办发 〔2019〕31号)
3、市大气办、市攻坚办《关于印发《关于在无锡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4、市安委办《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9个城市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安〔2019〕20号)
5、市专治办《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安专治〔2019〕7号)
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苏建质安〔2018〕891号)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
(三)组织管理
本专项主要由局质量安全监管处(以下简称质安处)根据工作内容有序开展。质安处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开展各项监管、检查工作,发生的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根据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标准内开支,按住建局报销审批流程经计财处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支付。
(四)实施内容
组织开展质量大检查1次,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扬子杯检查、桩基专项检查、海砂专项检查各1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1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检查1次,节前收尾、节后复工等安全专项检查3次,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检查2次、轨道交通质量安全检查2次,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考核大检查1次,配合国务院督查组、省督查组安全生产督查、延伸巡查3次,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宣贯大会1次,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2次,组织示范工地、文明工地相关观摩2次。印刷“质量月”“安全月”宣传材料,安监通系统维护,GIS系统测绘完成600个点位。为具有现场检查监督业务的处室和综合执法支队购置安全帽60顶。开发完成智慧工地监管系统一期并上线试运行。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实训964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第三方评估30台。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完成检测批次1639批次(含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等),开具报告1389份。全年共有12800人参加安全生产无纸化考试,全年考试256场,共有6502人通过无纸化考试合格,合格率为50.8%,其中“安全三类人员”A证(企业法人)合格人数为:1560人,合格率65%;B证(项目经理)合格人数为:2250人,合格率为75%;C证(安全专管员):合格人数为2310人,合格率35%。燃气从业人员参考人数为800人,合格率60%。
(五)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9年,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年初预算 150万元,年度中间调整145万元,预算调整率96.7%,实际支出280.25 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5%。
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未纳入预算的项目,一是根据国家和省住建部门的要求,安全生产无纸化考核应由财政保障,但预算申报时因关系尚未理顺未纳入预算,后通过政府办文单形式明确并调整纳入预算,此项调增80万元;二是我局下属两家单位合并成立无锡市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梳理其工作职能时,对部分属于局工作职能的项目调整纳入此专项资金,并以政府办文单的形式明确。此项调增安全实训基地经费40万元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25万元。
预算执行未达10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项目确定较迟,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工作开展较晚,2019年度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我们根据合同支付首付款,尾款未矛支付。
二、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无锡市质量安全监管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共6个,5个指标均完成预期目标,其中核心绩效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该目标顺利完成。监督抽测建设工程结构实体优质结构率目标值为20%,但实际无法统计,反映出我们在绩效目标设置上不够科学,今后还需对监督抽测工作的绩效目标做进一步深化,合理确定绩效目标。
三、主要成效
1、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落实。通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执法,做好重点时段安全保障。经过不懈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2.建筑质量有效提升。通过组织多样化的“质量月”活动,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质量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测,消除质量隐患。近年来,我市各类建筑施工项目共获得“国家优质工程”9项,“鲁班奖”4项,“扬子杯”148项。
3.有效防治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结合市攻坚办市大气办相关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多次开展扬尘污染执法,对于扬尘污染控制不合格的,严格落实停工整改通知和处罚通知。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为我市2019年良好天数达标做出贡献。
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了监管效能。创建无锡市建筑工地智慧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强化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中主体责任的落实,量化考评、提升监管效能。
行业监管检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
近年来,我局在统筹推进建设工程管理“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加快转变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将建设工程管理方式由过去的项目管理转向行业监管、将分条线管理转向集中综合管理,实现对各主体单位有效监管。同时着力推进建筑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勘察设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引导整个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为不断健全和完善常态化监管制度,2017年省住建厅要求综合运用随机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监管措施,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的比重。我局根据省市的部署, 全面建立了“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 ”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二)依据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5号)
2、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系统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建法[2017]341号)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
4、《关于加强我省工程勘察市场及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科〔2010〕389号)
5、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20号)
6、《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与工程招投标联动管理的意见》(锡政办发[2018]69号)
7、《市审改办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锡审改办〔2018〕1号)
(三)组织管理
2019年我局由各业务处室根据管理需求和工作计划开展双随机检查,其中抽调专家进行检查并发生经费的有局建筑市场监管处(以下简称市场处)和局建筑节能和科研设计处(以下简称科研处)。发生的检查经费(包括会议费、专家费、租车费等)根据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标准内开支,按住建局报销审批流程经计财处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支付。
(四)实施内容
实施内容主要有两项,一是市场处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和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其中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采用专家集中审查的方式,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采用专家现场检查的方式。2019年5月对31个公开招标项目(涉及32家代理企业或编制单位)进行了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检查,9-11月对48家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进行了检查,对39个公开招标项目的各方主体行为进行了抽查,对本市内应检企业实行了100%检查,检查结果通过网站、文件及会议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通报。在检查中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将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标系统和江苏省工程造价监管系统作为抽查企业(抽查项目)库,抽取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双随机检查专家库中的专家参加检查,检查均按事先设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评分,检查结果均及时进行了通报并上传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二是科研处对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辖区内的居住建筑项目和公共建筑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采用专家现场查看项目资料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2019年8月组织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检查,11月组织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共检查18个项目,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检查专家的专家费、集中检查的场地租用费、现场检查的租车费、外地专家住宿费及检查人员的用餐费等。
(五)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9年,无锡市建设行业管理专项(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及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资金年初预算30万元,年度执行中未做调整,实际支出27.2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8%。
年度执行未达100%有原因是部分企业因经营业务调整,不再从事造价咨询业务,资质不再进行延续,检查企业数量与预算时的数量有差异。
二、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绩效目标是检查评分78分,实际完成73.8分,虽然未达绩效目标,但比去年有进步,整体编制水平有所提高,75分以上企业明显增加。
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的绩效目标是调查企业比例100%,实际完成100%,比上年有较大提高,达到了全覆盖。
勘察设计绩效目标每项工程每专业违反强条数较上一年度下降5%,完成值为10.3%,全面完成目标 。由于完成情况超出绩效目标较多,我们会在下一次绩效目标确定时评估勘察设计企业现状,合理确定目标值。
三、主要成效
1、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对造价咨询企业 “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及“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两项检查对全市辖区内的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管,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客观、公正、公平开展造价咨询业务,达到了加强建设行业管理、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而通过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两项进行检查,对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形成了有效监管,促进行业企业不断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工作,达到了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2、推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业信用管理。通过对招标控制价及公开招标项目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进行检查,公开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促进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专业水平和咨询成果质量,为下阶段建立咨询企业信用考核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促进行业良性发展。通过检查,对勘察设计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及不良的市场行为进行总结与分析,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将检查结果记入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助于勘察设计企业逐步提高对自身诚信建设的重视程度,从而有效推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四、相关建议
1、建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主体、投资监管部门、投资审核部门在选择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时,应采取招标的方式,并将咨询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应用到招标评审办法中。同时政府投资建设各相关部门在选择委托造价咨询企业时,应统一标准、横向联动,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建立、维护全市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在委托造价咨询业务过程中,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范,督促其合法合规、公正公平、有序守信开展业务活动,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
2、我局行业监管任务重,多个事项列入“双随机”检查库,目前安排的经费较少,仅有2 个项目的检查工作使用该专项资金,其中勘查设计检查因经费分配额度不足,可以检查到的项目数量较少,对我市勘察设计行业水平提升助力还远远不够。随着 “双随机”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费缺口会较大,建议增加此专项预算额度。
海绵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
海绵城市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提出要“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国务院、省政府和我市都明确提出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目标和时间表,即“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和“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为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我市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工作小组,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市级财政为此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推进。
(二)依据
1.《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2.《江苏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
3.《关于报送城建行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指标基本情况和发展目标的通知》(苏建函城〔2018〕479号)
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级海绵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通报》(苏建函城〔2017〕1080号、〔2018〕395号)
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级海绵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督办函》(苏建函城〔2018〕457号)
6.省委省政府下发了《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苏办发〔2018〕22号),文中涉及到海绵城市相关指标为“新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该指标已纳入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体系之中。
7.《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局2016年度市区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82号)
8.《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建局2017年度市区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85号)
9.《无锡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6〕53号)
(三)组织管理
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具体由我局城市建设处(以下简称城建处)根据海绵城市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发生的推进经费(包括会议费、专家费、培训费、租车费等)根据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标准内开支,按住建局报销审批流程经计财处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支付。
(四)实施内容
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一种全新的建设理念,需要加强教育培训、舆论宣传,组织各级管理部门进行培训学习,并加强海绵城市宣传力度;同时根据市领导“通过如审查、质监、施工许可、综合验收诸环节管控落实”的批示,重点对海绵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召开专家评审会。2019年,组织试点区海绵建设项目方案评审20次、组织1次200人次技术培训;二是完成省厅对我市省级海绵试点区中期考评工作。
(五)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9年,无锡市建设行业管理专项专项(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年初预算20万元,年度执行中预算调减10万元,调整后的预算为10万元,预算调整率50%;实际支出7.4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4.9%。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是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审查工作未能如期全面展开,仍以试点区域为主方案审查费用不及预期,因此进行了调整。
二、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2019年如期完成了方案审查和技术培训工作,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三、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以认真探索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为基础,稳步发挥并展现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引领各块面海绵相关工作全面推进。
通过“海绵”功能的植入,既解决了初期雨水的污染问题,也解决了小区道路、地面的积水难题,提高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弹性和韧性,获得了居民的支持和好评,海绵设施的惠民生效应显现。公众对水生态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持续提升,梁溪苑小游园海绵化改造等项目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中,市民的满意支持率达86%以上。黑臭水体的公众评议调查显示,河道周边居民和商户对整治效果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三星SDI偏光板项目地块景观绿化工程入选中国建设报“中国特色海绵样板”,雪梅路海绵公园、广南立交绿地、金城立交雨水花园等3个项目入选省级海绵典型项目。新吴区海绵体公园示范改造工程项目获得2019年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基础设施费征收管理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
住建局是市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执收部门,2016年,市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范围从梁溪区扩大到滨湖区。由于两区管理体制不同,原有的征收模式已与现状不相适应,需调整征收和控制节点,并由多个部门协同管理,上下联动。为此我局开发了征收管理系统,并专门在审图中心开设了征收窗口,由专人负责收费,从技术和人员两方面,确保该项收费应收尽收。
(二)依据
《无锡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锡政办发(2016)25号)
(三)组织管理
本专项主要由局计财处会同下属单位审图中心开展工作。每年我局委托审图中心对梁溪区、滨湖区建设工程项目在审图环节征收基础设施费,计财处对征收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服务费及系统维护费按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经计财处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支付。
(四)实施内容
1.在市审图中心窗口安排两名聘用人员对缴费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规定或缺项的通知缴费单位更正和补齐),并录入收费系统进行申报;对于审核后的申报项目打印《无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结算清单》并通知缴费单位缴款,款项到账后开具收费票据并扫描录入系统。计财处对所有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减免政策的项目办理减免手续。
2.对基础设施费征收系统进行维护,包括日常保障,解决系统日常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数据接口保障,确保与住建局“四库一平台”、短信平台等各个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对接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业务需求对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每周进行系统巡检,确保数据备份完整、系统安全可靠。
(五)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8年,基础设施费征收管理资金年初预算10万元,年度执行中预算无调整;实际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本专项绩效目标是基础设施费应收尽率100%,绩效目标达到预期。
三、主要成效
目前,梁溪区、滨湖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费征收情况全部在征收系统中反映,收费情况一目了然,便于对分期实施项目进行结算。2019年应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5家32871.08万元,实际征收65家32871.08万元,达到应收尽收的预期绩效目标。同时对7个符合减免政策的项目按规定办理了减免手续,有效贯彻了国家减负降费及扶持特定行业的精神。
建设科研课题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事业的科技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我们安排了建设科研专项资金,来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系统的科研课题的研究。通过开展关键应用技术的科技攻关,逐步完善建设技术支撑体系、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推动整个建设行业技术进步。
(二)依据
根据省住建厅《江苏省“十三五”建设科技创新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主要目标为:建立和完善建设科技创新和管理机制,行业科技投入、科技成果水平、科技队伍创新能力更上一个台阶,示范项目数量和质量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建筑产业现代化、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我市根据省住建厅的工作布置,每年组织市级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及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并对市级评审通过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三)组织管理
该专项主要由局建筑节能和设计处组织开展。每年我局根据当年研究方向发布征集要求,由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择优确定研究课题,并发文确定项目及资金安排;最终课题完成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课题确定后,一般支付经费的50%,课题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的50%,如未通过验收环节,收回已支付的资金。资金支付按住建局报销审批流程经计财处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支付。
(四)实施内容
1、组织专家评估验收7个2018年所列课题:《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检测及鉴定评估》、《装配式结构工程检测技术分析和研究》、《无锡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路径探索》、《基于BIM模型的智能制造研究》、《BIM技术在市政给水排水工程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研究》、《电沉积法在地铁结构裂缝修复中的应用研究》、《基于LBS的被动式行车路况预报装置》;
2、根据建设领域科技项目申报范围,新增8个2019年课题:《无锡市测震台网震相残差分析及校核方法研究》、《无锡地区大板房病害调查及修缮加固措施研究》、《无锡市装配式建筑各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标准编制》、《医院综合能效提升智能管控系统应用研究》、《装配式桥梁下部结构连接技术设计应用研究》、《大数据背景下城市隧道工程质量检测对三维智能激光扫描技术的应用研究》、《无锡地铁软土地层盾构掘进关键技术科研》、《无锡地铁顶管法联络通道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五)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9年,无锡市建设行业管理专项(建设系统科研)资金年初预算35万元,年度执行中预算无调整,预算调整率为0%;实际支出3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2019年我局建设行业管理专项(建设系统科研)的目标任务为:完成7个续课题的结题工作。经组织专家评估验收后,共完成7个续课题的结题工作,完成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三、主要成效
我局通过资金引导的方式,指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系统的科研课题的研究,重点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信息化应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等领域关键应用技术的科技攻关,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建设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对我市建设事业的科技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有较大提升。且近几年完成的各个课题都是工作在建设领域一线的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对现实工作极具指导意义。
《基于BIM模型的智能制造研究》,该项目主要是研究如何将BIM技术充分应用到智能化制造中去。目前,三维数字化的智能化制造已是大势所趋,三维数字化模型驱动的智能化制造的创新之处在于:1)将产品参数同三维图形进行了关联,实现了所见即所得,提供了很好的用户体验。2)通过对产品、部件进行三维数字建模,建立产品、部件数字化样品,对产品及部件的性能、功能、结构等各个方面进行虚拟仿真,尽早、尽多的发现产品的设计和工艺问题,而不用等到做实体的物理原型样机时再进行调试和验证。3)通过数字化呈现,能够非常方便的进行整改和处理,通过数字化的制造工艺管理,提高产品的生产质量,减少实际投入。
《无锡地铁杂散电流检测与防护关键技术的应用》,该项目构建了无锡地铁杂散电流理论模型,建立了杂散电流腐蚀模拟试验平台,实地监测了重点区段的杂散电流泄露情况,为后期无锡地铁建设运营提供支持。针对杂散电流防护重点区段,结合国内外成功案例,提出了加强轨道系统绝缘、埋地关系强制排流等防护措施。项目从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的角度提出了杂散电流防护系统方案,为今后新建地铁的杂散电流防护提供技术支撑。
四、主要问题
各单位申报科研课题的积极性较高,但由于建设行业管理专项(建设系统科研)资金总量较少,故可支持的课题总数与各课题的支持经费均较少,课题的研究成果与深度仍有进一步挖掘的空间。
五、相关建议
建议增加建设行业管理专项(建设系统科研)资金,加大对建设系统的科研课题的支持。
应急避难场所维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项目)基本情况
(一)专项(项目)背景
防灾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等场地,经过科学的规划建设与规范化管理,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避难、基本生活保障及救援、指挥的场所。无锡人口和建筑高度密集,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将会严重威胁居民群众的安全。做好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维护工作,有利于保证突发性灾害事故发生后人员快速、有序疏散安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增强城市抵御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确保城市安全和稳定。
我市于2017年已全部完成4个中心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并全部通过省政府验收。其中:市北高中和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场所面积33.74公顷,有效疏散面积23.62公顷,可容纳11.81万人;金匮公园和尚贤河湿地公园场所面积96.55公顷,有效疏散面积38.62公顷,可容纳19.31万人;太湖广场场所面积29.30公顷,有效疏散面积23.44公顷,可容纳11.72万人;市体育中心场所面积40.63公顷,有效疏散面积38.60公顷,可容纳19.3万人。为了保障4个中心级应急避难场所正常运转,需对其进行日常维护,以发挥应急转换功能并通过每年省政府现场考核要求
(二)专项(项目)依据
《无锡市应急避难场所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锡政办通〔 2017〕40号)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
(三)专项(项目)组织管理
该专项由局震防处和设计处对我市4个中心级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具体日常维护工作由市城投公司、市北高中、体育中心、。每年我局通过组织现场检查后,一次性支付相关资金。资金支付按住建局报销审批流程经计财处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支付。
(四)专项(项目)实施内容
2019年度具体安排为15万元,全部用于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维护。其中市体育中心应急避难场所3.6万元、太湖广场应急避难场所3万元、市北高中和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应急避难场所2.4万元、金匮公园和尚贤河湿地公园应急避难场所6万元。上述费用支出共计15万元。
(五)专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9年,无锡市应急避难场所维护专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15万元,年度执行中调增预算0万元,调减预算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5万元,预算调整率为0%;全年实际支出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一)业绩综合情况
2019年,无锡市应急避难场所维护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共1个,完成1个,绩效目标完成率100%。其中:总体绩效目标1个,完成1个,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二)主要绩效指标分析
本专项绩效指标情况较好,预算执行、绩效目标都达到预期,4个中心级应急避难场所运行良好。
四、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以认真探索试点中心级应急避难场所维护工作为基础,稳步发挥并展现应急避难场所维护成效,引领各块面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应急避难场所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单位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将该项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强化跟踪维护,认真做好防灾避难场所运行维护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运行过程中,有关运行维护和管理单位认真按照防灾避难场所运行维护流程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在资金预算、人员安排、工作推进上积极动脑筋、想办法,解决运行维护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了防灾避难场所的正常运行。
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征收办)承担全市征收拆迁管理工作。长期以来存在部门职能分割,事务效能低下,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为此我们希望通过信息化手段,梳理整合分散的部门职能,构建一流信息技术平台,加强事务公开与信息公开,确保征收管理监管审批事项规范有序运作,方便社会公众监督与参与。
(二)依据
根据市住建局的统一要求及市征收办实际信息化的需求。
(三)组织管理
该专项主要由市征收办负责组织实施。征收办根据维护及系统升级需要,提出方案及资金需求上报局信息处,经过局信息化领导工作小组审核后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升级及维护事项一般委托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实施。
资金拨付由局计财处根据预算及项目进展情况将指标划至征收办,征收办根据支付审批流程经综合科审核、主任审批后支付。
(四)实施内容
1、“市征收办征收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市项目管理系统(打证系统)”的维护服务,
2、建立市征收办(市拆迁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应急工作体系。
(五)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9年,无锡市征收管理系统建设维护专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20万元,年度执行中调减预算17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3万元,预算调整率85%;实际支出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调整的主要原因是该信息化项目部分内容未通过大数据局的审核,根据信息化资金管理规定调减预算。
二、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本专项绩效指标情况较好,预算执行、绩效目标都达到预期,确保了征收系统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主要成效
通过对计算机系统的维护,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转,能够及时获得报表数据,节约了人工和时间,使全市统计征收项目(拆迁项目)数据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得到了提高。
四、主要问题及建议
征收相关系统开发使用已很久,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升级改造,以适应日益变化的征收市场需求,但专项资金有限,只能每进行相关系统的维护。建议适当增加此项资金,对系统进行一些改造升级。
《无锡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提出的“有更舒服的居住条件”的要求,同时按照住建部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实现我市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必须编制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该规划是落实住房政策的重要抓手,是指导和调控一段时期内住房建设的主要依据,是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重要手段,对于建立符合无锡市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组织管理
该专项主要由局综合开发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住房发展规划编制需要,提出方案及资金需求,经过局党委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实施。具体的规划编制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实施,发生的编制经费按住建局报销审批流程经计财处审核、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支付
(四)实施内容
1、负责无锡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居民居住条件调查、规划编制等工作,并最终完成编制《无锡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
2、编制单位配合住建局进行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研究工作,进行社会调查,基础数据收集、汇总及加工。
(五)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9年,《无锡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专项资金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我们按规定完成了规划的编制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三、主要成效
通过编制《无锡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完成了住建部的目标任务,并已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后实施。规划的编制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及我市加快推进城镇住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相关建议
住建部及省住建厅会按照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以及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的要求,提出各地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要求,今年又下达了十四五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建议及早安排编制专项资金。
建筑业创优发展奖励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市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依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
(二)依据
1、无锡市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的意见》(锡政办发〔2013〕246号)第二十条完善落实奖励措施中规定,对晋升为特级资质企业的,由注册地市、市(县)政府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三)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江苏天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此时2019年预算已上报,无此项内容。为兑现政策,我们在2019年增加了此项目,并调增预算100万元。
二、主要成效
通过专项支出的设立,给予晋升为特级资质的本市建筑企业奖励,发挥了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引导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打造全国性品牌,促进我市建筑企业创优发展。进一步彰显建筑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推动工程建设水平和建设品质稳步提升,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附表1:无锡市2019年度建设行业管理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表.XLS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