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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19年度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18 10:5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18-00616
发文日期
2020-09-18
公开日期
2020-09-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建设,经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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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2019年度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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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2019年度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完整版)

  评价机构:  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价组负责人:     何小霞                      

  评价时间:              20205-7           

  

   

  一、专项基本情况............................................................................ 1

  (一)专项设立背景........................................................................ 1

  (二)专项设立依据........................................................................ 1

  (三)专项组织管理........................................................................ 2

  (四)专项使用内容........................................................................ 2

  (五)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4

  (六)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5

  二、评价组织与实施过程............................................................... 5

  (一)绩效评价思路........................................................................ 5

  (二)评价的组织与职责分工...................................................... 7

  1.评价组成员.................................................................................. 7

  2.聘请专家情况.............................................................................. 7

  (三)评价的过程............................................................................ 7

  (四)评价指标、权重和标准设计.............................................. 8

  三、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9

  (一)业绩综合情况........................................................................ 9

  (二)主要绩效指标分析............................................................... 9

  1.使用情况指标分析..................................................................... 9

  2.规范运作指标分析................................................................... 10

  3.目标设置指标分析................................................................... 11

  4.总体绩效目标指标分析.......................................................... 12

  5.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指标分析.................................................. 12

  6.其他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2

  四、主要成效................................................................................... 14

  (一)建筑节能任务目标基本完成........................................... 14

  (二)建筑节能实施效果逐步显现........................................... 15

  五、主要问题................................................................................... 15

  (一)预算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15

  (二)项目目标管理值得进一步探讨....................................... 16

  (三)专项扶持方向值得进一步商榷....................................... 16

  (四)专项跟踪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17

  六、相关建议................................................................................... 17

  (一)增强预算观念,全面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18

  (二)崇尚实事求是,科学设置预算绩效目标..................... 18

  (三)加强专题调研,探索优化专项扶持方向..................... 18

  (四)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19

  附件:无锡市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无锡市2019年度建筑节能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受无锡市财政局委托,无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05-7月,组织实施无锡市2019年度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无锡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等相关要求,经过“开展前期调研、设计评价指标、实施实地核实、开展社会调查、内部集体复核、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绩效导向”的原则,全面完成无锡市2019年度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以下报告:

  一、专项基本情况

  (一)专项设立背景

  为了全面贯彻《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无锡市创建省绿色建筑城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89号)相关精神,确保完成省政府每年度下达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目标,无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锡政纪〔20101号)明确,市政府每年安排资金专项扶持无锡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

  (二)专项设立依据

  无锡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主要依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锡政纪〔20101号)设立。

  (三)专项组织管理

  无锡市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是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住建局在使用管理专项资金中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年度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查,编制项目评审方案,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论证,提出建议;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验收。

  专项资金具体由建筑节能与设计处(信息处)、建筑业管理处等2个处室负责使用管理。建筑节能与设计处(信息处)主要承担拟订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等职能;建筑业管理处主要承担全市建筑企业、监理企业、质量检测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等职能。

  (四)专项实施内容

  根据《无锡市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的要求,无锡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使用内容为: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市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咨询单位、节能服务机构、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等。主要支持:

  1.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并按标准建设的项目给与奖励。包括获得运行标识的项目,获得二星级及以上设计标识的新建项目、获得一星级及以上设计标识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优先奖励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获得运行评价的项目。

  2.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支持既有建筑对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 围护结构、门窗、可再生能源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项目和建筑用能管理项目,实现综合节能率10%以上或年节约标煤100吨以上。优先支持既有机关办公、文教卫等公共建筑和老旧住宅小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筑用能管理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3.市政基础设施能效提升工程。支持城市主干道、快速路、隧道、管廊、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项目和 用能管理项目。

  4.超低能耗被动式节能建筑项目。支持按照“被动优先、主动优化”原则,集成应用被动式绿色建材及技术,并实现综合建筑节能率85%以上的项目。

  5.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支持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的在建项目,主要包括住宅建筑、公共建筑以及 管廊、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三类。示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 2 年,单体建筑预制率达到20%以上,预制装配率达到50%以上。

  6.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配套能力建设。支持建筑能效测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数据中心维护管理、相关示范技术宣传和培训等项目。

  7.其他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

  (五)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1.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安排资金980万元。预算执行途中,专项资金未经批准在项目之间进行了调整,涉及3个项目资金162.53万元,专项资金预算调整率为16.58%。具体如下:

  

无锡市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预算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

  

调整预算

  

调整后

  

预算数

  

预算

  

调整率

  

备注

  

 

  

合计

  

980.00

  

162.53

  

980.00

  

16.58%

  

 

  

一、

  

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补助

  

900.00

  

162.53

  

900.00

  

 

  

 

  

1.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363.00

  

7.73

  

370.73

  

 

  

 

  

2.

  

建筑、市政工程能效提升示范项目

  

337.00

  

154.80

  

491.80

  

 

  

 

  

3.

  

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

  

200.00

  

-162.53

  

37.47

  

 

  

 

  

二、

  

建筑节能工作配套能力建设费用

  

80.00

  

 

  

80.00

  

 

  

 

  

1.

  

会议费

  

4.00

  

 

  

4.00

  

 

  

 

  

2.

  

专家费

  

7.00

  

 

  

7.00

  

 

  

 

  

3.

  

示范技术宣传费

  

8.00

  

 

  

8.00

  

 

  

 

  

4.

  

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改造关键技术培训费

  

6.00

  

 

  

6.00

  

 

  

 

  

5.

  

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运行维护费用

  

25.00

  

 

  

25.00

  

 

  

 

  

6.

  

建筑能耗统计费用

  

20.00

  

 

  

20.00

  

 

  

 

  

7.

  

建筑能源审计费用

  

10.00

  

 

  

10.00

  

 

  

 

  

 

  2.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无锡市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实际支出资金977.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75%。具体使用明细如下:

  

无锡市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

  

预算数

  

实际

  

支出数

  

预算

  

执行率

  

备注

  

1

  

合计

  

980.00

  

977.53

  

99.75%

  

 

  

一、

  

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补助

  

900.00

  

897.53

  

99.73%

  

 

  

1.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370.73

  

370.73

  

100.00%

  

 

  

2.

  

建筑、市政工程能效提升示范项目

  

491.80

  

491.80

  

100.00%

  

 

  

3.

  

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

  

37.47

  

35.00

  

93.41%

  

 

  

二、

  

建筑节能工作配套能力建设

  

80.00

  

80.00

  

100.00%

  

 

  

1.

  

会议费

  

4.00

  

4.00

  

100.00%

  

 

  

2.

  

专家费

  

7.00

  

7.00

  

100.00%

  

 

  

3.

  

示范技术宣传费

  

8.00

  

8.00

  

100.00%

  

 

  

4.

  

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改造关键技术培训费

  

6.00

  

6.00

  

100.00%

  

 

  

5.

  

建筑能耗监测数据中心运行维护费用

  

25.00

  

25.00

  

100.00%

  

 

  

6.

  

建筑能耗统计费用

  

20.00

  

20.00

  

100.00%

  

 

  

7.

  

建筑能源审计费用

  

10.00

  

10.00

  

100.00%

  

 

  

 

  (六)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1. 实现节能约10万吨标准煤。

  2.完成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

  3.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94万平方米。

  4.完成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识项目260万平方米。

  二、评价组织与实施过程

  (一)绩效评价思路

  1.评价方向

  针对无锡市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既有扶持类项目,又有工作类项目的特性,因此,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要求,重点围绕扶持类项目“扶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扶持项目取得绩效的真实性”,工作类项目“资金使用的专用性、合理性”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

  2.评价内容

  对于扶持类项目中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筑、市政工程能效提升示范项目,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主要评价实际拨付资金的情况;项目实施后,是否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情况。对于工作类项目主要核实项目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取得实际效果的情况。

  3.重点关注内容

  1)资金使用方面:扶持资金补贴的方向,主要是政府投资项目,还是非政府投资项目;扶持资金分别在政府投资项目与房地产开发等企业中的比重情况。

  2)项目管理方面: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筑、市政工程能效提升示范项目,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重点关注核实项目实际拨付资金的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位等情况;工作类经费是否按照标准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的情况等项目规范运作的情况。

  3)项目绩效方面: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筑、市政工程能效提升示范项目,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重点关注核实项目实施后,是否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情况、是否取得预期绩效的情况。工作类经费中的宣传费、培训费重点关注核实是否达到了宣传、培训预期目的的情况等。

  (二)评价的组织与职责分工

  1.评价组成员

  组长:何小霞  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指标研制、访谈,参与重点评价内容的现场评估,报告撰写。

  副组长:蒋瑜  全面负责项目的开展、进度跟踪,具体负责重点内容评价,数据核查和社会调查。

  组员:尚勤、陈宇渊、朱佳栋、徐寅斌负责数据核查、现场抽查、问卷调查、数据分析。

  2.聘请专家情况

  根据无锡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特性,拟聘请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陈忠副教授、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王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为本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专家,全程指导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经过了“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撰写报告、档案整理”四个阶段,实施评价的主要过程为:

  1.开展前期调研。赴无锡市财政局了解市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赴无锡市住建局了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情况,并收集与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联的所有文件资料。

  2.设计评价指标。按照无锡市财政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针对市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使用内容,设计《无锡市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并根据重要性原则,分别确定各个指标权重及评分标准。

  3.核实指标数据。先后赴项目主管部门市住建局、项目实施单位收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数据资料,并现场核实数据资料的准确性。

  4.开展社会调查。主要在无锡市享受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人员中,开展随机抽样调查,了解掌握无锡市享受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人员对扶持效果的满意度情况。

  5.组织专家评审。组织本次绩效评价所聘请的专家及顾问,组织对现场核实、社会调查的结果,进行集中会审并开展综合评价,形成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基本结论。

  (四)评价指标、权重和标准设计

  指标权重设置:根据《无锡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等相关要求,无锡市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共性指标,完全采用规定的指标。个性指标主要遵循上述指标设计思路,在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后,设计了产出、效果2大类16个个性指标(详见附件1)。

  评分标准设定:产出类的绩效目标值,是采用省住建厅下达无锡市住建局的年度目标值(由于每年建筑总量的逐步减少,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省下达市2018年、2019年的目标值基本持平,浅层地能等个别目标值还逐年下降);对于建筑、市政工程能效提升示范项目改造节能量目标实现率等产出类指标的标准值,主要采用行业标准及要求作为标准值。

  数据取值来源:主要通过编制基础数据表采集数据资料。按照重点关注核实和评价指标的内容填写数据需求,按照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所涉及的内容,编制《无锡市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由市住建局分别填写并附相关证件,再在现场核实时逐一核实,全面核准数据的准确性。

  三、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指标状况

  (一)业绩综合情况

  按照《无锡市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分标准,经过逐项评分,最后得分79.47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详见附表1)。

  (二)主要绩效指标分析 

  1.使用情况指标:权重13分,实际得9分。

  11投入:权重8分,实际得4分。  

  111预算调整率,该指标权重4分,目标值0.00%。按照评分标准:≤10.00%得满分,每大于1.00%1分,扣完为止。年初预算安排数为980万元,预算调整金额为162.53万元,调整率为16.58%,,实际得0分。

  112预算执行率,该指标权重4分,目标值100%。按照评分标准:≥95%得满分,每小于1%0.5分,以此类推。实际支出数为977.53万元,预算安排数为980万元,执行率为99.75%,实际≥95%得满分,实际得4分。

  12过程:权重5分,实际得5分。

  121明细支出合理性,该指标权重5分,目标值为合理。按照评分标准: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实际得5分。

  2.规范运作指标:权重19分,实际得15分。

  21过程:权重19分,实际得15分。

  211专项实施配套办法,该指标权重3分。按照评分标准:缺一项办法扣1分;制度不完备的,缺一项要素扣0.5分,扣完为止;因管理办法、配套办法或申报指南不完备导致管理缺陷或漏洞,造成资金低效无效或损失的,一项扣2分,此类扣分不设上限。该专项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容健全。实际得3分。

  212专项运转程序规范,该指标权重6分。按照评分标准:发现一起不符合规定扣2分,此类扣分不设上限。“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实际支出897.53万元,与预算中的二级项目预算不符。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预算363万元,实际支出370.73万元;建筑、市政工程能效提升预算337万,实际支出491.80万;建筑产业现代化预算200万,实际支出35万。预算调整没有履行审批手续,扣2分,实际得4分。

  213专项实施监控管理,该指标权重10分。按照评分标准:没有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发现一起扣3分;没有活动类、监控、检查、考核记录等,发现一起扣1分;资金滞留在市(县)区,未及时敦促和采取措施,或项目已中止,市级未及时发现和收回资金,发现一起扣1分;项目形成的资产未及时入账,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中的跨年度项目,按照项目验收的相关要求,“申报单位每2个月汇报进度情况”,实际实施过程中,市住建局不定期进行跟踪,但实际缺乏跟踪记录支撑,扣1分;“工作经费”中的能耗监测数据中心25万,根据合同内容需定期巡检维护等,但住建部门以数据是否上传为考核标准,每年有2次现场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但平时并无跟踪记录支撑,扣1分,实际得8分。

  3.目标设置指标:权重8分,实际得4分。

  311绩效目标合理性,该指标权重4分。按照评分标准: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体现支出政策目标的,得1分;每个项目都有绩效目标的,得1分;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关联度高,体现资金支出核心绩效目标的,得1分;预期的产出和效果目标与预算资金相匹配,符合正常业绩水平的,得1分。建筑节能工作配套能力建设费用无绩效目标,扣1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没有采用2018年的实际完成值,造成目标值差距很大。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建筑面积”目标值为100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值1376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目标值为394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值849万平方米;、“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识项目面积” 目标值为26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值1171.60万平方米,压低目标值,不符合正常业绩水平,扣1分。实际得2分。

  312绩效目标明确性,该指标权重4分。按照评分标准:绩效目标中包含能够明确体现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产出指标和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效果及满意度等指标的,得2分;绩效目标清晰、量化、可衡量的,得1分;提供绩效目标目标值的计算公式,明确目标完成值的考核统计口径,并能提供相关依据的,得1分。省级下达的目标没有完全反映在绩效目标中,如“公共建筑中运行标识项目面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完成数”等,扣1分;没有按照绩效目标设置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绩效目标值的计算公式或统计口径,扣1分,实际得2分。

  4.总体绩效目标指标:权重5分,实际得5分。

  41效果,该指标权重5分,实际得5分。

  411实际节能量,该指标权重5分,计划实际节能量10万吨,实际节能量16.55万吨,16.55/10=1.655,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5分。

  5.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指标:权重9分,实际得1.99分。

  51产出,该指标权重9分,实际得1.99分。

  511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建筑面积,该指标权重3分,计划面积1000万平方米,实际面积1468.74万平方米,1468.74/1000=1.47,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1.99分。

  51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该指标权重3分,计划面积394万平方米,实际面积1066.98万平方米,1066.98/394=2.71,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0分。

  513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识项目面积,该指标权重3分,计划面积260万平方米,实际面积1300.91万平方米,1300.91/260=5,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0分。

  6.其他绩效评价指标:权重46分,实际得44.48分。

  61产出,该指标权重26分,实际得24.48分。

  611建筑、市政工程能效提升示范项目改造节能量目标实现率,该指标权重2分,计划节能量0.4011万吨标准煤,实际节能量1.71万吨标准煤,5517.45/4011*100%=137.56%,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2分。

  612浅层地能面积,该指标权重4分,计划面积10万平方米,实际面积13.63万平方米,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4分。

  613公共建筑中运行标识项目面积,该指标权重4分,计划运行标识项目面积30万平方米,实际运行标识项目面积31.88万平方米,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4分。

  614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筑面积目标实现率,该指标权重2分,计划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2.3858万平方米,目标实现率=2.3858/10*100%=23.86%。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0.48分。

  615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完成数,该指标权重3分,计划改造20万平方米,实际改造68.66万平方米,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3分。

  616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完成数,该指标权重3分,计划改造60万平方米,实际改造68.8857万平方米,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3分。

  617年度能耗统计项目完成数,该指标权重3分,计划年度能耗统计项目400项,实际年度能耗统计项目1145项,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3分。

  618年末分项计量项目完成数,该指标权重3分,计划年末分项计量项目76项,实际年末分项计量项目83项,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3分。

  619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筑面积目标实现率,该指标权重2分,计划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实际实现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筑面积1468.74万平方米,目标实现率=1468.74/1000*100%=146.87%。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2分。

  62效果,该指标权重20分,实际得20分。

  621省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实施面积实现率,该指标权重4分,计划改造示范城市实施面积60万平方米,实际改造示范城市实施面积67.91万平方米,目标实现率67.91/60*100%=113.18%。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4分。

  622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该指标权重6分,新建建筑面积1898万平方米,城镇绿色建筑面积1898万平方米,占比1898/1898*100%=100%。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6分。

  623享受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人员满意率,权重10分。电话调查200人,达到满意的为200人,满意率=200/200×100%=100%。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10分。

  四、主要成效

  2019年,围绕预算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基本达到了专项资金安排使用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建筑节能任务目标基本完成

  2019年,省下达无锡市的建筑节能任务目标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建筑、市政工程能效提升示范项目改造节能量目标实现率实际达到165.5%;浅层地能实际完成13.63万平方米,超额完成3.6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中运行标识项目面积实际完成31.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1.88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实际完成68.66万平方米,超额完成48.66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实际完成68.8857万平方米,超过目标8.8857万平方米。

  (二)建筑节能实施效果逐步显现

  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实施效果逐步得到显现。实际节能量达到16.55万吨,比目标10万吨多节能6.55万吨;省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实施面积实现率达到137.56%,远高于不低于60%的目标值;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高于97%目标值0.3个百分点。

  五、主要问题

  无锡市2019年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从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角度出发,在以下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核实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中发现,编制的预算与实际执行不相一致,存在差距,反映了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预算项目发生调整;预算调整没有履行审批手续;表明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如:“示范类项目”实际支出897.53万元,与预算中的二级项目预算不符。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预算363万元,实际支出370.73万元;建筑、市政工程能效提升预算337万,实际支出491.80万;建筑产业现代化预算200万,实际支出35万。

  (二)项目目标管理值得进一步探讨

  在核实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时发现,该专项的目标管理存在差距,值得进一步商榷。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省级下达的目标没有完全反映在绩效目标中;设置的所有绩效目标都没有完善绩效目标值的计算公式。二是绩效目标值设置不合理,“实际节能量”、“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建筑面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识项目面积”,其中除“实际节能量”外都是采用2018年省下达的目标值,没有采用2018年的实际完成值,造成目标值差距很大。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建筑面积”目标值为100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值1376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目标值为394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值849万平方米;、“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识项目面积” 目标值为260万平方米,实际完成值1171.60万平方米。说明目标值缺乏科学性。

  (三)专项扶持方向值得进一步商榷

  在核实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情况,深入分析资金使用结构中发现,专项资金使用结构不尽合理,专项资金扶持方向值得进一步商榷。2019年度,专项资金共计扶持22个项目,其中公益或政府项目6项,涉及补助资金183.21万,占比20.41%;房地产项目6项,涉及补助资金339.32万,占比37.81%;商业、酒店改造项目8项,涉及补助资金292.40万,占比32.58%;办公楼改造项目2项,涉及补助资金82.60万,占比9.2%。从中可以看出,资金大部分流向商业、酒店改造项目与房地产项目,占比达到70%以上,而公益或政府性项目占比较低,补助资金结构及方向不够合理。同时,通过实地查看无锡国际饭店改造项目发现,该饭店实施空调系统、卫生热水系统、饭店能耗监测平台改造,改造费用472.2万元,由江苏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改造,财政共计补助100万元,2019年度支付了30万元。投资成本回收方式:改造后的节电费用,在商定期限内,全部归投资方收回;节水费用按照商定比例,在改造后的实际节能成本中收回。综上所述,该项目属于互惠互利项目,在各自利益驱动下,完全可以交由企业自主决策实施。

  (四)专项跟踪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核实专项资金规范运作过程时发现,市住建局在资金拨付后实行绩效跟踪缺乏依据支撑。如: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中的跨年度项目,按照项目验收的相关要求,“申报单位每2个月汇报进度情况”,实际实施过程中,市住建局不定期进行跟踪,但实际缺乏跟踪记录支撑。再如:“工作经费”中的能耗监测数据中心25万,根据合同内容需定期巡检维护等,但住建部门以数据是否上传为考核标准,每年有2次现场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但平时并无跟踪记录支撑。

  六、相关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无锡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提升无锡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绩效,针对2019年度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完善的建议:

  (一)增强预算观念,全面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是专项资金实际使用的行为依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准确,直接反映了市住建局预算绩效管理的水准。

  建议市住建局在编制以后年度专项预算时,要提前谋划,根据项目实施计划,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切不可造成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相脱节的现象。如果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客观原因,确实需要调整预算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调整预算报批手续,全面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规范预算执行行为。

  (二)崇尚实事求是,科学设置预算绩效目标

  设置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是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前提条件。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目标值,是发挥绩效目标标杆作用的关键。

  建议市住建局在设定目标值时,既要将省任务作为目标值,更应该参考上年度的实际完成值,结合当年度项目实施的情况,进行科学预测研判。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年度绩效目标的目标值,充分体现目标值的科学性,真正发挥绩效目标的标杆作用。同时,对于省下达无锡市的目标,要按照绩效目标设置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绩效目标值的计算公式。

  (三)加强专题调研,探索优化专项扶持方向

  倡导建筑节能,实施建筑节能扶持政策,在鼓励各行各业实施建筑节能中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商业、酒店及房地产行业,是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适应绿色经济发展的趋势,日益成为该类企业的自发行为。因此,建议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厘清扶持方向的思路,注重政策导向,把握扶持方向。对于商业、酒店改造项目,政府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通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驱动、互惠互利、自主解决;对于新建商业、酒店以及房地产项目,在项目规划审批环节,就可以直接明确建筑节能相关要求,逐步退出建筑节能补助序列;将扶持重点,从商业、酒店及房地产行业转移到公益和政府性项目,使公益和政府性项目逐步成为建筑节能政策扶持的主导地位。

  (四)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升项目绩效水平

  注重日常绩效跟踪数据的积累,是支撑反映日常绩效跟踪实施效果的基础。建议市住建局在实施绩效跟踪的同时,注重对实施情况数据的积累,并通过建立相应台账,完整记录项目实施情况及掌握的效果情况。同时,对于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全面建立健全基础管理机制,注重日常绩效跟踪数据积累,不断完善专项绩效跟踪管理。

  附件:附件1无锡建筑节能评价指标表.xls

   绩效评价项目组

   00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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