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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13: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0-00321
发文日期
2020-09-18
公开日期
2020-09-18
文件编号
锡建质安〔2020〕4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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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机制建设,规范我市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促进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健康发展,提升建设工程检测质量,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根据我局年度检查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双随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无锡地区开展材料类检测业务的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包括江阴市、宜兴市。

  二、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执法检查手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以及相关行业规范、技术标准。

  三、检查内容

  1、检测机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资质、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等;

  2、检测机构质量行为,主要包括样品管理、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

  3、重点检查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随机指定检测人员当场进行实际操作演示,对检测全过程进行考核。

  四、组织实施

  本次“双随机”检查由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具体委托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检查日期2020年9月至10月。

  本次监督检查的材料类检测机构随机抽取,并随机抽取质量检测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原则上每半天检查一个检测机构。

  五、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各检测机构要根据检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2、检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

  联系人:奚晓伟,电话:0510-68512975。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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