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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 “回头看”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13: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20-00312
发文日期
2020-09-16
公开日期
2020-09-16
文件编号
锡建质安〔2020〕4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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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 “回头看”检查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工作效能,切实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问题,根据全市“质量月”活动工作安排,针对上半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综合检查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发现的问题,决定开展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区范围内2020年上半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综合检查得分低于全市信用考核平均得分的在建施工项目,每个地区随机抽查10个项目。

  二、检查依据

  《无锡市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印发〈无锡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锡建规发〔2018〕2号)、《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安专治〔2019〕7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文件以及相关行业规范、技术标准。

  三、检查内容

  1.信用考核综合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门窗构造、钢筋锚固长度不足、剪力墙内拉钩缺失、未按设计要求加掖、现浇结构缺陷等质量通病;

  3.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4.施工项目消防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四、组织实施

  本次“回头看”检查由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具体委托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采用施工项目生产现场抽查、质量安全控制资料抽查、项目管理人座谈询问、系统资料核查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检查。

  五、检查时间

  2020年9月至10月中旬。

  六、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1.各企业要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消除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2.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信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梳理,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落实整改。

  3.经检查,对建设各方主体存在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进行信用扣分处理。

  4.江阴市、宜兴市参照执行。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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