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导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9 09:2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9-00398
- 发文日期
- 2019-09-19
- 公开日期
- 2019-09-19
- 文件编号
- 锡建发〔2019〕9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城市, 建设, 建筑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导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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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的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按照《关于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传〔2019〕17号)的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对各地建筑施工、既有房屋等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自2019年9月9日起。
二、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锡政传发〔2019〕16号)、《关于开展无锡市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锡安办〔2019〕37号)、《关于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锡建质安〔2019〕30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锡建质安〔2019〕16号)等文件的部署情况。
2、各地住建部门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组织本地区自查自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3、对上半年信用综合检查考核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隐患跟踪督查整改闭合情况以及处罚落实情况(包括今年以来省、市安全专项检查中开具执法建议书的项目)。
4、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项目开展安全大检查等情况以及各参建单位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一必须五到位”情况等。
5、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工作信息、数据和相关案例报送情况。
三、组织安排及分组
本次督导调研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市住建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质安处、城建处、住宅处、房屋安全管理管理处、质安站、执法支队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调研小组,抽调相关的基层单位检查人员,并聘请行业专家,对各地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工作进行明查暗访。
具体分组情况附后。
四、督导调研方式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各地区住建部门关于近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目标管理文件、相关制度和资料等台账、特别是隐患查处的需查阅处罚案卷)方式。
对于在建工地方面:现场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2-3个在建项目,直接采用“安监通”的GIS模块进行导航。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在用现场检查记录表填写的同时,必须有专家签字;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执法人员应立即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发生事故的在建项目开展“回头看”。
对于既有居住房屋方面:一些建设年代久远、建筑标准偏低的城市既有居住房屋结构安全的检查、鉴定和修缮加固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我局做好相关工作。并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2019年9月10日(周二)下班前报市住建局。
2、督导调研结束后,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和处理意见将向属地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反馈。
3、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不扎实,隐患查处不彻底的地区,市住建局适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地人民政府。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处 闵向林 81822743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9日
附件
督导调研分组
第一组:组长:包鸣 联络员:沈东 地区:锡山区;
另负责督导调研地铁工程
第二组:组长:周锡良联络员:赵海洋 地区:新吴区;
另负责督导调研市政道桥工程
第三组:组长:邵崇浴联络员:闵向林 地区:梁溪区;
另负责督导调研房屋建筑工程
第四组:组长:朱秋荣联络员:吴磊 地区:惠山区;
另负责督导调研既有房屋方面
各组组员及专家、时间由各组联络员协调落实,并报组长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