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扬尘防控应急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5 11: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8-00469
- 发文日期
- 2018-11-05
- 公开日期
- 2018-11-05
- 文件编号
- 锡建质安[2018]5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城市, 建设, 建筑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扬尘防控应急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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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建质安〔2018〕50号
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扬尘防控应急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建(建设)局,市安监站:
受北方污染扩散和不利气象条件的共同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将转差。为切实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努力减轻污染影响,有效保障“进博会”期间的空气质量,经研究决定,就加强建设工地扬尘防控提出如下应急措施。
一、即日起,凡露天拆除、易产生扬尘的土石方开挖作业、施工后期如小区配套市政、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等存在工地门口冲洗保洁不到位、围挡不完整、喷淋湿法作业不到位情况的,以及在各地巡查中发现扬尘防控措施没有认真落实的工程,必须停工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扬尘控制检查标准,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坚决停工整改。同时,要加大日常扬尘防控措施的常态化管理力度,确保扬尘污染治理到位。
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和巡查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拒不停工以及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建设工地,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应的责任单位责令停工、实施上限处罚,并采用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5日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