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9 10:2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8-00428
- 发文日期
- 2018-10-09
- 公开日期
- 2018-10-09
- 文件编号
- 锡建质安[2018]4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城市, 建设, 建筑
- 内容概述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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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建质安〔2018〕46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处于相对高位运行,这些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带来了较大的不良社会影响。9月份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要求建筑施工领域必须强执法、严监管,对在建工程进一步开展全覆盖的检查。9月14日,市政府朱爱勋副市长赴我局听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扬尘整治工作情况,明确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按月汇报相关执法检查情况”的工作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管的高压态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对加强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确立严格执法理念。各地住建部门、市安监站及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检查十次不如执法一次”、“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心由指导帮扶(“保姆式”监管)向执法监督转变,由事后查处向事前执法转变。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大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巡查力度,可通过聘请技术专家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覆盖所有在监项目的体检式大检查,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做到每次检查必通报,严重问题必处罚。严格铁腕治安,将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落实到实处,倒逼企业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提高安全执法能力。加大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的力度,做到安全监督人员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执法文书100%规范建档,执法标准、尺度100%统一。进一步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方式,充分运用好“安监通”一体化监管系统,为建筑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提供有力支撑。
三、进一步组织好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各地住建部门、市安监站及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各地区的在建项目、监管发现的问题类型、近年来发生的事故等情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继续制定完善并明确落实具体的专项检查方案及计划。对因工作不实、工作不力致使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问责。
四、定期做好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各地住建局、市安监站要坚持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执法检查“一盘棋”思想,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2018年10月15日前填报附件1-《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联络人》。并按工作要求汇总报送附件2-《2018年以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以及附件3-《各地区、有关单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明细表》。11月份起按月度汇总相关表格(附件2、附件3)及时报送至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81822743,81822741,传真:81822741。
我局将汇总各地区情况,定期通报,并将纳入每季度及年度安全考核,同时将相关执法情况抄送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1:无锡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执法检查工作联络人名单
附件2:《2018年以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用于对外发布)
附件3:《各地区、有关单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文明施工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明细表》(用于对内统计分析)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9日
抄送: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无锡市建设工程监察支队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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