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6 10:4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锡建建管〔2018〕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
专项引导资金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无锡市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锡建科[2017]28号),并结合今年工作要求,现将申报2018年度市级建筑节能(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示范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和条件
1、所申报示范项目应为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并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的在建项目,主要包括住宅建筑、公建建筑以及市政基础设施三类;
2、示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单体建筑预制率达到20%以上,预制装配率达到50%以上,且使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设计施工;
3、项目具有一定规模。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的住宅建筑不低于20000平方米,公共建筑不低于5000平方米;
4、优先支持以下工程项目:连片开发的新农村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体量较大的建筑项目、成片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的住宅项目;
5、申报单位为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单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
2、已享受国家、省或市同类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质量承诺责任书、实施方案、工程建设相关证明材料等;
2、凡提供复印件的,应彩色复印,在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申报材料需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刻盘);
3、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若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9日。
五、申报地点
申报材料提交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市民中心8号楼728房间)。
联系电话: 81822758、81822737。
附件:1、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无锡市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申报表
3、无锡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质量承诺责任书
4、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附件请至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专题专栏-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栏目下载:http://js.wuxi.gov.cn/ztzl/jzjnykysj/index.shtml)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2日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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