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配套车库(位)销售备案办理指南(更新)
发布时间:2017-05-04 09:1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商品房配套车库(位)销售备案办理指南(更新)
(2017版)
一、服务事项名称:商品房配套车库(位)销售备案
二、服务依据:《物权法》、《无锡市房屋登记条例》、《关于印发<无锡市商品房配套车库(位)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锡房规发[2013]1号)。
三、办理对象:需出售或附赠的建筑区划内根据规划和公建配套标准建设、未计入公摊面积、非人防工程的独立车库(位)。
四、办理条件: 1、2010年1月1日后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房地产开发项目已通过商品房交付使用竣工验收;3、各车库(位)的四至范围已界定,建筑面积经测绘机构实测。
五、需提交的资料:
1、无锡市商品房配套车库(位)销售备案申请审核表
2、商品房配套车库(位)销售备案申请书;
3、该项目通过商品房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证明文件;
4、配套车库(位)实测报告及测绘平面图;
5、该项目的人防工程批复文件;
6、配套车库(位)的销售方案:包括拟出售配套车库(位)的时间、数量以及业主挑选方式等。
申请商品房配套车库(位)实测需提供的资料:
1、符合《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车库(位)设计图(经规划核准的商品房配套车库(位)配置比例范围内的车位尺寸须满足小型车(含)以上标准);
2、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意见、经人防主管部门核准的人防工程平面图(注明可用于停车的人防地下室车库(位)数及分布情况);
3、配套车库(位)的销售方案。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房产测绘机构申请配套车库(位)实测;
2、申请人向市住建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市住建局对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备案并查看网上备案平台数据;
3、申请人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提交相关书面资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核对后进行网上备案平台数据进行核验;
4、当事人通过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正式签订的车库(位)买卖或附赠合同,注明所对应商品房的房屋代码、坐落、幢号、单元号、室号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号等,并附标有所购车库(位)编号、四至范围、具体位置等详细信息的车位平面图。
七、办理单位及地址: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市民中心8号楼625);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复兴路118号)
附件:1、无锡市商品房配套车库(位)销售备案申请审核表
2、商品房配套车库(位)销售备案申请书
3、商品房配套车库(位)的销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