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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市2017年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暨节后复工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4-03 11:0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17-00160
发文日期
2017-04-01
公开日期
2017-04-03
文件编号
锡建质安[2017]1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报
关键词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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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无锡市2017年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暨节后复工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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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建质安〔2017〕10号

  关于无锡市2017年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暨节后复工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和扬尘防控工作,筑牢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建设工地安全生产的良好开局,根据年度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安排部署,我局于3月14日至3月21日,开展了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暨节后复工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14日至3月21日,我局由局质安处或市安监站有关负责人带队,并从局安全管理专家库中抽调专家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的建筑施工复工生产及当前春季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施工、监理企业节后复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施工、监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新进场及转岗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开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落实及现场管控情况,模板支撑体系及脚手架搭设情况,起重机械设备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

  检查过程坚持“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原则,直接采用“安监通”的GIS模块进行导航,并坚持问题导向,边检查边督促整改,共计抽查了18个建筑工程项目,提出安全整改意见178条,涉及违反强条53条,安全防护隐患96条,起重设备隐患29条。

  二、检查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基本到岗,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按规定配置,能根据省、市2017年复工有关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节后复工专项检查,落实相应的主体责任;更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有序进行,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实训;被抽查工地基本都能根据各类规范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依据方案要求施工;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的告知、安装、检测、维修保养等程序相对到位;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能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理单位也将文明施工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实施细则,并按照法律法规开具监理通知单。

  但检查发现,个别地区复工检查工作开展还不够到位,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综合归纳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安全基础管理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对开工复工期间安全基础管理不重视,安全观念淡薄,企业和项目管理层对复工开工期间项目管理未能制定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性措施,未能在开复工前,制定人员教育、检查验收、分包管理等计划。个别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总监不在现场,安全员未能按照规定配置全部到岗。一些总包企业在复工开工安全管理中,忽视对分包单位管理,未能核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单位管理层人员到岗情况。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不及时,针对劳务作业人员陆续进岗现实,未能及时落实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少数项目全员教育概念模糊,以项目管理层安全教育替代全员复工教育,且教育内容过于简单、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

  二是复工检查验收还存在部分缺项。部分施工现场对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基坑、模板工程复工检查验收不细致,流于形式,或有检查无验收,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存在抄袭现象或无专项施工方案现象。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主要是: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基础下沉,立杆悬空,连墙件设置不合理;施工电梯卸料平台未单独设置,与脚手架相连接;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网张挂不严密,存在破损残缺,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临时洞口缺少防护,电梯井无隔离防护措施,井口无防护门;临时用电未实施“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现场电线电缆乱拖乱接;中小型机械存在未经检查投入使用、未建立维护保养使用登记台帐现象。

  三是少数监理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少数监理单位对安全不够重视,未切实履行职责,疏于管理,监理人员配备不足,项目总监未能到岗履职。项目节后复工后监理单位日常安全巡视记录缺失或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施工单位未及时回复监理单位签发的安全类通知单而监理单位无相应处理措施。

  三、表扬及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情况,经综合评定,对以下项目给予通报表扬:

  1、宜兴城东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岭秀首府一期2号院-1区-2#、5#、7#、8#、2号院-1区-3#、6#、2号院-1区-地下车库。建设单位:宜兴城东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锦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严金圣;监理单位: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吴华。

  根据检查情况,经综合评定,对以下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项目给予通报批评:

  1、XDG(XQ)-2014-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Z08一期新建项目。施工单位:上海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冬雷;监理单位:江苏省建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薛汉良。

  2、春光苑安置小区一期B标段项目。施工单位:江苏工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龙龙;监理单位:无锡同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顾培军。

  3、XDG-2016-12号地块开发项目。施工单位: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玉明;监理单位:无锡市五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潘鑫。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17年是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局之年,各地要严格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安全事故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一季度,我市共发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其中高处坠落1人、机械伤害1人(目前事故的进一步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大幅上升。各地、各参建单位要不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以及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严格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和现场实施工作;强化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施工作业人员的针对性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重点加强对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二)扎实推进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锡建质安〔2016〕48号) “一年全面启动,二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各地要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一必须五到位”责任清单(检查表)》,开展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同步督促建设、监理单位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切实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对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地要按照“五定”原则,举一反三,督促各参建单位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隐患整改彻底到位,人员教育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全方位,安全防护严密、坚固有效”,力求避免重复发生类似问题。对本次通报批评的3个项目,由属地监管部门开展行政约谈或实施行政处罚,我局将会同属地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督办工作,切实强化企业层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落实程度。所有项目的整改情况相关资料(含整改图片)及通报批评项目的处理意见,请于4月15日前集中报送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总师办。

  附件:通报批评项目汇总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日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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