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关于溪岸景园二区住宅11#-15#楼、商业S1-S7、商业S2-1及地库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30 09:2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17-00006
发文日期
2016-12-30
公开日期
2016-12-30
文件编号
锡建开[2016]8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物业, 城市, 建设, 建筑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溪岸景园二区住宅11#-15#楼、商业S1-S7、商业S2-1及地库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锡建开〔2016〕81号

  关于溪岸景园二区住宅11#-15#楼、商业S1-S7、商业S2-1及地库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

  无锡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XDG-2013-53号地块(大连万达)溪岸景园二区住宅11#-15#楼商业S1-S7、S2-1及地库项目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申请》悉。

  溪岸景园二区住宅项目地块编号为XDG-2013-53号,本次验收范围为溪岸景园二区住宅11#-15#号楼,商业S1-S7、商业S2-1。公安门牌编号分别为11#(72、73单元)、12#(69单元)、13#(64、65单元)、14#(70、71单元)、15#(66-68单元);商铺为蠡湖大道2108-801号至2018-903号。建筑面积219808m2,由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现所申报的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

  根据市规划、环保、市政公用、园林、质监、消防、公安、供电等部门单项验收合格的认定,经核查,该项目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无锡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交付使用。

  希做好各项交接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30日

  抄送:市国土局、卫计委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无锡普法

无锡普法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