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湖锦绣园2-1期(1#、78-97#及变电所3)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 10:2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6-00515
- 发文日期
- 2016-09-13
- 公开日期
- 2016-09-19
- 文件编号
- 锡建开[2016]6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物业, 城市, 建设, 建筑
- 内容概述
- 关于太湖锦绣园2-1期(1#、78-97#及变电所3)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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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建开〔2016〕61号
关于太湖锦绣园2-1期(1#、78-97#及变电所3)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
无锡太湖美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XDG-2003-41号地块二期(1#、78#-97#、变电所3)(太湖锦绣园2-1期)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申请》悉。
太湖锦绣园项目地块编号为XDG-2003-41号,本次验收范围为2-1期,即1#、78-97#及变电所3,公安门牌编号为“太湖锦绣园西区36-37、39、50-53、55-61、67-72、82-83、85-90、111-113、115-123号”,建筑面积32536m2,由无锡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江苏龙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现所申报的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
根据市规划、环保、市政公用、园林、质监、消防、供电、公安等部门单项验收合格的认定,经核查,该项目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无锡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交付使用。
希做好各项交接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14日
抄送:市国土局、卫计委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