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对我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发布时间:2016-09-12 15:1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6-00511
- 发文日期
- 2016-09-12
- 公开日期
- 2016-09-12
- 文件编号
- 无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会议纪要
- 关键词
- 物业, 城市, 建设,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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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省政府办公厅对我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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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8日,由省地震局鹿其玉副局长、省民防局工程管理处姜卫国调研员、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李国浩主任科员、省住建厅抗震办李鸣副主任科员一行四人组成的省政府办公厅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情况抽查工作第四组对我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分别赴江阴黄山湖公园与无锡太湖广场,对两个中心级应急避难场所场地建设情况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善情况进行了现场查勘。随后,市政府席永清秘书长代表无锡市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十二五”期间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及目前各项工作进展。
通过检查,省政府检查组对我市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尤其是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建设规划修编及场地建设的规范与完善推进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
最后,检查组组长省地震局鹿其玉副局长对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与建议:一是应从整体规划方面,科学布局、实事求是,共同推进各市(县)、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二是应充分利用好现有高等级抗震建筑、场馆(如学校、体育场馆、展览馆等),通过简单改造,打造成为较好的应急避难场所;三是应高度重视建成后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与维护运行,并建立较为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