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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2-19 09:3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569/2016-00167
发文日期
2016-02-19
公开日期
2016-02-1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 财务, 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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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6年无锡市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2016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政策, 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 发展规划和年度
计划; 依法查处有关违法建设行为和市场违规行为。

   (二) 编制和下达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计划; 综合协调城市道桥基础设施、 城市地下管线及综合管廊的建设管理, 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 利用和管理; 指导城市地铁、 轨道交通建设。 参与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概算审批; 负责城建规费及相关费用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 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 拟订并指导实施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 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引导新市镇转型发展; 指导小城镇和村庄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工作; 组织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四) 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监管。 负责建设行业有关资质、 资格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 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 建筑劳务合作; 负责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招标投标、 合同备案、 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 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负责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管理。

   (五)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 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质量检测工作; 负责社会性投资建设工程和政府性投资道桥工程项目 的初步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管理;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

   (六) 负责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 完善市住房保障体系, 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 编制并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使用保障性住房资金, 统筹协调市(县)、 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七) 负责全市房屋管理。 负责各类房屋的安全、 修缮、白蚁防治管理; 牵头组织旧住宅区、 棚户区(危旧房)、 城中村改造工作; 负责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 私房政策落实工作; 负责房产测绘、 房屋面积、 房屋交易档案等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 住房基金。

   (八)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监管房地产开发建设、 商品房交付使用工作; 负责安置房规范管理, 指导定销商品房建设管理、 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协调管理城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 规范房屋交易行为; 监督管理房屋交易和中介服务。 实施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健全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系统;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

   (九) 负责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工作。 监管并规范物业管理 活动; 负责新建物业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的备案; 指导监督旧住宅小区和拆迁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 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十) 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减排和住房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 监管全市建筑节能、 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 负责建设工程技术管理, 组织开展建设科技项目 攻关和新产品、 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 指导城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及引进项目的技术创新。

   (十一)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 指导住房和建设系统职业教育与培训, 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的总目标,坚持发展导向、民生导向、改革导向、法治导向,实施 “九项工程”。

      一、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突出以城市道路为重点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提升城市承载力和功能品质,保障城市有序运行。一是优化提升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快速路网体系,推进主次干道建设,加密支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构建畅通和谐的交通体系。推进蠡湖大道、江海西路、凤翔北路快速化改造,完善快速路网框架。推进中心城板块道路建设、锡澄一体化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优化功能板块间道路连接。推进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南延线工程建设,加快形成城市轨道网络体系,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铁、城铁、周边城轨的衔接,发挥轨道交通优势。二是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三是加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统计分析和项目储备管理。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平台和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的研究储备,细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管理,推进“十三五”城市建设有序发展。

      二、旧城改造更新工程。借力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轨道站点综合开发等建设项目,稳妥、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整治工作,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面貌。一是加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组织协调。加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上下对接,调整优化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推动各改造地块的启动实施。完成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面积80万平方米。二是统筹推进旧住宅整治与长效管理。加大旧住宅、城中村整治和长效管理的协调指导力度,完成整治旧住宅区185万平方米,整治城中村60个。推进旧住宅和城中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加快旧住宅区小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巩固提升城市环境整治成果。三是大力推进老楼危楼的整治解危。建立政府直管公房、大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档案信息系统,定期对危旧房屋进行安全体检和更新维护,防范危险房屋结构安全风险。

      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工程。大力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严控安全生产事故。一是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五方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深入开展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工程总承包合同备案管理,加快施工企业诚信考核结果应用,从市场源头屏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二是统筹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治劣。调整创优工程管理体系,强化创优项目过程监管,更好地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导作用。狠抓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从工程设计、材料检测、施工监督、验收管理各个环节同时发力,严控多发性质量通病的滋生蔓延。三是筑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防护网。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入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积极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扩面行动,适时启动实施民工“平安一卡通”,实现民工实名制管理。

      四、建筑业转型升级工程。以发展绿色建筑为方向,以住宅产业现代化为重点,以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扶持引导。通过抓好项目试点、建立现代化生产体系引导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企业在建筑产业现代化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带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扶持建筑企业参与轨道交通建设,推动建筑产业转方式、调结构,在转型升级中发展壮大。三是营造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与合同备案一体化管理机制,形成对外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促进现代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转型发展。

      五、住房保障安居工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拓展住房保障渠道,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向常住人口覆盖。一是拓展各类保障房供应渠道。统筹抓好经适房、公(廉)租房、拆迁安置房续建项目建设,多种方式筹措安居房源,全年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家庭1500户以上。二是拓展住房保障货币化安置渠道。大力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充分满足住房困难家庭多样化安居需要。三是优化集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创新集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扩展安置房跨区调配范围,加大货币补偿力度,提高货币化安置率。四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模式。研究制定《无锡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完善住房保障准入机制,提高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核定的准确率,保证住房保障的公平公正。强化住房保障退出机制建设,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稳妥推进公(廉)租房保障扩面,在对低保特困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扩大对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覆盖面。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工程。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指导,改善供求关系,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科学调控房地产开发建设规模。组织制定无锡市区“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二是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监控。构建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市场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强化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源头控制、过程监控、终端控制,超前化解商品房交付使用中的矛盾纠纷。加强对超高层商业楼宇建设的调控,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发跨界地产,加快房产业的转型升级。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引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防范房地产产业运营风险。探索商品房预售资金第三方监管模式,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更好地维护购房人权益。进一步规范商品房特别是商业地产的销售管理,加强销售信息公示,约定商业地产自持比例,完善“稳评”联动机制,严防后期可能发生的涉稳风险。四是加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完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程序,切实加强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产权档案等管理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有序衔接,防范一房多卖、已抵押房屋违规出售等行为的发生,保证房屋交易安全。

      七、“美丽乡村”提升完善工程。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整体布局,提升城镇功能品质,建设美丽乡村。一是分类推进小城镇建设。按照“工业主导型、休闲主导型、综合发展型”三种类型,择优培育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引导小城镇集约化发展,增强小城镇的综合发展实力。二是全面建设美丽乡村。深入推进村庄环境提升完善行动,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率,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塑造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特色村庄,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三是优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模式,按照规划发展村庄、一般村庄的分类,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住房建设,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突破农村危旧房翻改建的政策瓶颈,在引导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的同时,充分满足农民安居的现实需要。

      八、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程。以市区两级住建机构改革为先导,加快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整合,形成纵向联动快速、横向协调有力的新体制,助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优化发展。一是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大力推进建设工程联合审查的新模式,优化联合审图、联合许可、联合验收的操作规程,探索一条具有无锡特色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新路。将“互联网+”导入行政审批管理,整合行政审批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广涵盖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预审、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公示全程的互联网审批方式,并同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服务窗口既受又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结合住建部门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整合优化部门执法资源,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推进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应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模式,严格控制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建立综合执法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联动机制,及时将相关行政执法处罚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形成有效的威慑。三是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监测体系。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网络建设,依法组织开展住建行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为管理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建立住建行业统计监测评价制度,定期发布城乡建设统计报告、建筑业发展报告、房地产行业分析报告,引导推动住建行业的有序发展。

      九、党的基层组织“固本强基”工程。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城乡建设转型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一是健全全局党的基层组织网络体系。根据机构改革后,住建部门新的组织架构,整合优化基层党支部,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夯实党的“战斗堡垒”。二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根治“四风”问题滋生的土壤,形成“以严求实”的新风气。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守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线。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设十八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信息处)、综合计划处( 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建设管理处、村镇建设处、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处、质量安全监管处、综合开发管理处、住房保障管理处( 安置房规范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处、住宅产业发展处( 危旧房改造管理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房产管理处、宣传教育处、组织人事处。

      (二)下属单位:下属16家事业单位、1家企业,分别是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无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无锡市工程建设监察支队、无锡市建设信息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无锡市城市科学研究所、无锡市建设培训中心、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无锡市白蚁防治中心、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无锡市公用房产管理处、无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无锡市金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2016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无锡市住房和建设局机关及下属15家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这15家事业单位分别是无锡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无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无锡市工程建设监察支队、无锡市建设信息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无锡市城市科学研究所、无锡市建设培训中心、无锡市白蚁防治中心、无锡市产权监理处(无锡市房屋交易中心)、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无锡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无锡市公用房产管理处、无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因机构改革,2016年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已拆分为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无锡市房屋交易中心,其中无锡市房屋交易中心为我局下属单位,但其2016年调整预算尚未批复,因此下面所涉及预算均指原无锡市产权监理处。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收支总预算为,其中收入预算为40791.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7823.01万元,其他资金12968.67万元;支出预算4079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49.37万元、专项支出20742.31万元。基本支出中有86.1万元与专项支出同步编制,仅列入基本支出。

      (一)专项支出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20742.31万元,包括:

(1)一般税收财力4791.5万元;

(2)非税财力(公共财政预算)602万元;

(3)政府基金15348.81万元,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房保障资金收入等。

      2、支出预算20742.31万元,主要用于旧住宅整治改造、旧电梯整治改造、建筑节能、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建设行业管理等专项支出。

      (二)基本支出收支预算

1、收入预算20049.37万元,包括:

(1)税收财力3993、79万元;其中:一般税收财力3907.69万元、税收财力专项86.1万元

(2)办案经费244.73万元;

(3)非税财力8092.99万元,包括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资收益、无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无锡市白蚁防治中心、无锡市产权监理处、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的行政性收费;

(4)其他来源7717.86万元,其中①事业收入3565万元,包括无锡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无锡市公用房产管理处、无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的事业性收费;②经营收入3177.15万元,包括无锡市建设信息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无锡市建设培训中心的经营服务性收费;③其他收入975.7万元,主要是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前年度结余款。

2、支出预算20049.37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632.6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住建事业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505.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统筹费等单位承担部分

(3)其他支出911.01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无锡市住建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总计242.8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95.05万元(公务接待费24.12万元,公务用车170.93万元);会议费预算11.52万元;培训费预算36.25万元。由于2016年初行政机关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财政预算统一收回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指标44.05万元,因此实际公务用车费预算为126.88万元。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表式(建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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